2017年8月16日,珲春市农机局在农业综合楼二楼正式开展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2017年统一实行“自主购机、敞开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操作方式,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在2017年11月30日后,不再办理农机购置补贴核实确认手续。补贴对象可在吉林省境内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企业或通过企业直销方式购买机具。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补贴对象应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