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安市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
集农联字〔2019〕4号
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 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吉农机发〔2019〕10号)要求,深入推进《集安市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有效落实,现就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实施敞开普惠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全省继续实施敞开普惠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行“自主购机、敞开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操作方式,按照惠民公平、便民高效的原则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补贴资金实行全省总量控制,动态调剂管理,据实结算兑付,年度结余补贴资金连续滚动使用。
二、进一步扩大促进绿色发展及适用农机具种类补贴范围
根据加快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发展需求,将补贴向实现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加快农业生产全面机械化、推进机械化向农业全领域拓展和向高质高效绿色发展等方面聚焦,进一步扩大农机具补贴种类范围。为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将有机废弃物好氧发酵翻堆机、有机废弃物干式厌氧发酵装置、有机肥加工设备、畜禽粪便发酵处理机等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纳入补贴范围;为加快推进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将埋茬起浆机、小粒种子播种机、水稻直播机、秧苗移栽机、撒肥机、搂草机等机具品目纳入补贴范围;为推动丘山区特色产业农机化发展,将手扶拖拉机、水果清洗机、水果打蜡机等小型机具纳入补贴范围;为推动机械化向全域拓宽、补短板,将水产增氧机、养蜂平台、圆草捆包膜机、送料机等机具纳入补贴范围。调整后的补贴机具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机械、水产机械、农业废弃物处理设备、农田基本建设机械、动力机械和其他机械等13个大类28个小类68个品目,比2018年度增加了1个大类2个小类21个品目。
加强对农机生产企业承诺践诺监管
通过开展农机补贴机具核验,加强对农机生产企业承诺、践诺执行情况的监管,对发现存在的失信违规、践诺不到位的行为,要求有关企业进行整改落实,并视情节报省主管部门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四、从严整治突出违规问题
加强对违规行为的联合查处力度,积极协调配合,按照实事求是、公开公正、权责一致、属地管理的原则,根据部、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处理规定和要求,依法依规、迅速及时进行处理,对涉嫌较重或严重的违规行为,及时报请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处理。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中的突出违规问题,要从严从重进行查处,严厉打击采用提供不实投档信息、产品信息、销售信息和虚购报补、重复报补、以小抵大等违规手段骗套补贴行为,或涉事产销企业拒不配合调查、提供虚假调查材料等行为,查实后报省主管部门暂停其参与违规行为企业的全部产品补贴资格和经销补贴产品资格,再根据违规情节按规定严处。对参与较重及以上违规行为的购机者,按规定给予3年内不得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处理;对违规产销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从业人员等违规人员,经调查属实的上报省主管部门,申请按规定将其列入黑名单。在调查处理违规行为过程中,发现有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要及时报告纪检监察机关;发现有农机产销企业、购机者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着力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一)操作程序。
1.购机者持本人身份证、农村商业银行卡或存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经营执照、组织代码证、开户行账号)到属地乡镇农机站申领《集安市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见附件4)。申领申请表后,首先由居住地村委会确认属实,村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再由乡镇农机站会同财政所审核并确认其身份和资格后签字盖章,再报请分管农业乡(镇)长审核签字并加盖乡镇政府公章。对个人当年购机3台以上、生产经营组织购机6台以上的,需提供经乡镇农经站鉴证的土地流转合同。
2.购机者携带审核通过的《集安市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农村商业银行卡或存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经营执照、组织代码证、开户行账号)及当年新购置机具、机具发票合格证等相关材料,到市农业农村局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3.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共同组织对购机者身份及所购机具确认核实,对实行牌证管理的动力机械,农机补贴机具核验与农机注册登记同时进行。为实现“最多跑一次”,购机者准备充分的可同时进行补贴申请、机具核验。
4.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对补贴对象及相关材料共同审核确认,在集安市农业机械化信息(http://ja.jlnongji.cn/)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农业农村局向市财政局提出结算申请,市财政局对符合要要求的,将机具补贴款通过“一卡通”或银行转账方式兑付给补贴对象。
(二)全程全面公开政策信息。各乡(镇)街要因地制宜、综合运用宣传单、挂图、微信、村务公开、网络以及现场宣传等渠道,全方位开展补贴政策与实施工作宣传,让购机者充分了解农机补贴政策,能及时购买到所需机具。集安市农业农村局通过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全面及时公开近三年区域内补贴受益对象、资金兑付情况、补贴资金规模、使用进度、政策咨询投诉电话等各类信息,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三)方便快捷办理补贴申请。推行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实时公开,方便购机者了解资金情况,及时申请补贴。推广使用手机APP等信息化技术,开展非现场补贴申请、机具核验等服务,因地制宜开展补贴办理“一站式”、进村入户等服务,加快实现购机者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
(四)实行限时兑付补贴资金。农业农村部门在受理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应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审核,并送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根据农业农村部门提供的材料依据,对符合要求的于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兑付资金,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原渠道退回并由农业农村部门通知购机者,因资金不足需要延期兑付的,应告知购机者,并及时与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向上报告。
(五)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管理。补贴机具核验严格按照《集安市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规范》要求进行,做到“见人、见机、见票”,并且要人机相符、机票相符,对需要安装才能使用的补贴机具,应当在安装后才能通过核验。
附件:1.集安市农机购置补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件1组织机构.doc
2.集安市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附件2申请表.doc
3.吉林省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附件3补贴种类范围.doc
4.吉林省2019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额一览表附件4:补贴一览表第一批.xls
(第一批)
5.集安市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规范附件5集安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规范.doc
集安市农业农村局 集安市财政局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