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要求,为落实好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化作业水平为主要任务,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注重突出重点,向水稻、玉米生产机械化及其它关键薄弱环节倾斜,提高农机化发展的质量和水平;注重扶优扶强, 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机具;注重阳光操作,加强实施监管和廉政风险防范,推进补贴政策执行过程公平公开; 注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切实保障农民选择购买农机的自主权;注重发挥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为促进我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稳定做出贡献。
二、补贴机具种类及补贴重点
(一)补贴机具种类。按照我省对补贴机具的要求,根据我区具体情况,补贴机具以种植施肥机械、收获机械、耕整地机械、动力机械为主,田间管理机械、排灌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 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为辅。
(二)机具补贴重点。按照省指导方案要求,对深松机、水稻插秧机(摆秧机)、120马力以上拖拉机实行敞开式补贴,在满足上述三种补贴机具的基础上,优先补贴免耕播种机、铺膜播种机、育苗机械设备、谷物联合收割机、玉米收获机、大型植保机械、80马力以上拖拉机。
(三)全程农机化工程建设。2014年,全程农机化工程建设继续在我区实施。在国家补贴的基础上,利用省级资金对能促进新技术推广、加快实现机械化的机具实施累加补贴。累加补贴机具为:牵引式免耕播种机、深松机、4-6行水稻宽窄行插秧机、3行以上自走式玉米收获机(含茎穗兼收型)。
补贴机具必须是已列入国家支持推广目录或省级支持推广目录的产品。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三、补贴对象、补贴机具数量及经销商的公布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我区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申请补贴对象较多而补贴资金不够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
(二)补贴数量。
一户农民年度内享受补贴的同一种类、同一型号的动力机械数量为2台,其配套机具为1:2。
(三)经销商公布。对在辽河垦区区域内的补贴产品经销商进行网上公布。
四、补贴操作程序
(一) 补贴对象凭村级出具的证明信、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直补卡”向场(镇)农机站提出购机申请,场(镇)农机站会同财政所审核其身份和资格,报区农机部门与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公示。
(二) 公示合格后的补贴对象,由区农业局和财政局向其发放《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
(三) 补贴对象持本人身份证、《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在省内自主选择经销商,自主协商付款方式,补贴对象购买机具时,经销商向其出具《补贴机具供货与核实表》和购机全额发票。
(四) 各场(镇)农机站和财政所共同对补贴对象购买的补贴机具进行核实,并在《补贴机具供货与核实表》上签署意见。由区财政局和各场(镇)财政所通过“一卡通”向补贴对象兑付补贴款。
五、补贴资金结算
补贴对象向区农业局、财政局申请补贴款时,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直补卡复印件、《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补贴机具供货与核实表》、购机发票复印件。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区里成立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共同研究确定农机补贴的各项事宜。
(二)规范操作,严格管理。 区农业局、财政局、各场(镇)农机站、财政所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规范操作,严格管理。公平公正确定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一律在区、场(镇)两级公示七天。享受补贴政策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在作业前,一律到区农机安全监理站办理牌证。
(三)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区农业局公开补贴实施方案、区域内补贴经销商名单、操作程序、投诉举报电话、资金规模等内容,在不涉及补贴对象个人隐私信息的前提下,对补贴对象在《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发放之前和补贴资金结算前都要在区农机化信息网上各公示7天。
(四)严肃纪律,加强监管。区农业局、财政局在补贴资金兑付和结算前由各场(镇)农机站和财政所对补贴机具逐台进行核实,做到“见人、见机、见票”和“人机合影、签字确认”,核实过程中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并喷涂“2014年吉林省农机补贴机具辽河垦区监督举报电话04346942431”字样。区农业局、财政局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把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及《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工作的通知》(财农【2011】17号)、《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农机发【2011】4号)、《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农机发【2013】2号)等要求落到实处。
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志东 区委常委、管委会副主任
霍旭东 区委常委、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王彦广 区财政局局长
梁宏臣 区农业局局长
郭 江 区监察局局长
成 员:刘国强 区农业局副局长
蒋铁仁 区财政局副局长
李柏军 区财政局农业科科长
朱雅琴 区农业局农机科科长
张文才 辽河农场副场长
邹志刚 孤家子镇副镇长
赵 平 双辽农场副场长
宿银瑞 双山鸭场副场长
王建斌 双辽种羊场副场长
刘玉兰 辽河农场财务科科长
韩淑杰 孤家子镇财务科科长
商敬军 双辽农场财务科科长
丁玉广 双山鸭场财务科科长
徐大军 双辽种羊场财务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