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切实管好用好补贴资金,确保实施成效,结合临江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各乡镇农机管理部门落实补贴政策情况、补贴机具生产经销企业落实补贴政策情况、保障购机自主权落实情况、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补贴机具质量监督情况、投诉举报案件查处情况等。
1. 农户购机自主权落实情况。检查是否落实国务院常务会关于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的要求,加强购机自主权情况的监督。重点督查各单位对补贴目录、补贴产品经销商名录的宣传和发布情况,要让广大农户知晓补贴目录和产品,知晓省内的全部补贴产品经销商,让农户可从目录中自主选机,在省域内自主选择经销商购机,切实保障农户的信息知情权、自主购机权和价格谈判权。
2. 补贴机具价格情况。检查是否落实国务院关于严禁借国家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之际乱涨价的要求,加强对补贴产品售价情况的监督。重点督查同一产品销售给享受补贴对象的价格不得高于销售给不享受补贴对象的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同期市场价。
3. 补贴受益对象确定情况。全面核查补贴受益对象是否符合政策要求,检查补贴指标不能满足职工、农户的需求时,是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农户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公示是否到位。
4.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情况。重点监督检查补贴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有效性。主要包括补贴资金补贴对象、补贴机具、补贴标准的真实性与一致性以及是否及时报账。重点检查补贴对象是否存在着以少报多、倒卖补贴指标、倒卖补贴机具的情况,严防挤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以及暗箱操作、串通合谋骗取套取财政补贴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发生。
5. 补贴机具质量情况。重点监督检查补贴产品的质量情况、售后服务承诺兑现、质量问题的协调处理等,确保补贴对象买到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补贴产品。
二、监督检查主要方式
1. 举报投诉调查。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对举报投诉的案件,要迅速调查核实。对查实的案件,视情形采取取消补贴资格、追回被骗套资金,行政问责、党纪政纪处分等多种措施,对责任企业或违法违纪人员按规定处理。
2. 自查自纠。我局于9月7日下午召开班子会议,专门研究了此次自查工作的具体操作方法,成立了以局长杜羿同志为组长的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对领导小组成员又做了具体的工作分工。从9月8日起,我们分成两个工作小组工作,一组检查购置补贴档案及相关材料,并用电话对购机户进行抽查,另一组深入到田间地头,结合当前农机务农工作,通过现场随机询问的形式深入了解农民机户对购机补贴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全年进行两次实地检查,特别是对大型拖拉机及补贴金额较大的农机具进行重点检查。此外,对所有购机户进行全面的电话抽查,抽查比例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