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9〕10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与核验等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9〕7号)、《吉林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实施意见》精神,深入推进《图们市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有效落实,现就2019年图们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实施敞开普惠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全市继续实施敞开普惠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行“自主购机、敞开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操作方式,按照惠民公平、便民高效的原则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二、进一步扩大促进绿色发展及适用农机具种类补贴范围
根据加快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发展需求,将补贴向实现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加快农业生产全面机械化、推进机械化向农业全领域拓展和向高质高效绿色发展等方面聚焦,进一步扩大农机具补贴种类范围。为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将有机废弃物好氧发酵翻堆机、有机废弃物干式厌氧发酵装置、有机肥加工设备、畜禽粪便发酵处理机等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纳入补贴范围;为加快推进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将埋茬起浆机、小粒种子播种机、水稻直播机、秧苗移栽机、撒肥机、搂草机等机具品目纳入补贴范围;为推动丘山区特色产业农机化发展,将手扶拖拉机、水果清洗机、水果打蜡机等小型机具纳入补贴范围;为推动机械化向全域拓宽、补短板,将水产增氧机、养蜂平台、圆草捆包膜机、送料机等机具纳入补贴范围。调整后的补贴机具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机械、水产机械、农业废弃物处理设备、农田基本建设机械、动力机械和其他机械等13个大类28个小类68个品目,比2018年度增加了1个大类2个小类21个品目。
三、全面落实农机生产企业规范实施承诺制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实化农机生产企业自愿参与补贴政策实施的承诺事项:一是承诺将补贴机具销售、售后服务、退换机等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定期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本企业数据相互校核,筛查机具、补贴、所有人、使用人等信息是否相符相适;二是承诺通过非现金方式与经销商结算补贴机具购机款,确保资金往来全程留痕备查;三是承诺对经销商出具给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的发票、合格证等补贴申请资料和牌证申领资料进行核对,筛查补贴比例、发票金额、机具信息等是否真实有效、符合规定;四是承诺加强内部管理,防范经销商和内部人员有组织地通过收集农民身份证明、虚开发票、虚购报补、重复报补等方式骗套、抢占补贴行为,发现异常情况后,主动自查自纠,并及时向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报告。各地要加强对农机生产企业承诺、践诺执行情况的监管,对发现存在的失信违规、践诺不到位的行为,要求有关企业进行整改落实,并视情节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四、从严整治突出违规问题
加强市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对违规行为的联合查处力度,搞好协调配合,按照实事求是、公开公正、权责一致、属地管理的原则,根据部、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处理规定和要求,依法依规、迅速及时进行处理,对涉嫌较重或严重的违规行为,要及时报请市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处理。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中的突出违规问题,要从严从重进行查处,严厉打击采用提供不实投档信息、产品信息、销售信息和虚购报补、重复报补、以小抵大等违规手段骗套补贴行为,或涉事产销企业拒不配合调查、提供虚假调查材料等行为,查实后先暂停参与违规行为企业的全部产品补贴资格和经销补贴产品资格,再根据违规情节按规定严处。加强省域内联动处理,直接采信有关处理决定,对生产企业和涉及的经销企业做出同等处理,并结合实际进一步深入调查处理。对参与较重及以上违规行为的购机者,按规定给予3年内不得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处理;对违规产销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从业人员等违规人员,按规定列入黑名单。在调查处理违规行为过程中,发现有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要及时报告纪检监察机关;发现有农机产销企业、购机者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保证政策落实到位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一)依据《图们市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继续加强对补贴对象身份确认工作。各镇农机站、财政所、村民委员会要密切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的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工作,并认真做好本行政区的“购机者”身份确认工作。承担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项目建设的乡镇要重点加强对土地已经对外承包、代耕代种、联耕联种以及已经进行土地流转的农户及经营组织的补贴资格确认工作,并做好相关材料备案工作,以提高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高效使用以及补贴机具的利用率。
(二)全程全面做好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工作。综合运用宣传挂图、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以及村务公开等渠道,全方位开展补贴政策与实施工作宣传,让购机者充分了解农机补贴政策,能及时购买到所需机具。要进一步完善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全面及时公开近三年区域内补贴受益对象、资金兑付情况、补贴资金规模、使用进度、政策咨询投诉电话等各类信息。完善补贴公示制度,各镇农机主管部门受理购机者申请后将购机者及拟购机具信息公示到辖区村务公开栏上,经七天公示无异议后,购机者到市农机管理部门办理补贴手续。公示材料中注明市农业农村局(0433-3631977)、市财政局(0433-3665007)举报电话,全面接受社会监督,乡镇农机部门将公示材料及时上报市农机管理部门备案。
(三)方便快捷办理补贴申请。2019年起,实行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常年开放,系统中上年度结转资金和当年投入资金并行使用,并全面推行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实时公开,方便购机者了解资金情况,及时申请补贴。继续开展补贴办理“一站式”、进村入户等服务,农机购置补贴购机者依据《图们市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自备补贴申请材料,由乡镇农机管理部门确定地点和时间并通知购机者,由镇农机站和镇财政所办理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及审核工作,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加快实现购机者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
(四)实行限时兑付补贴资金。市农机化主管部门在受理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应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审核,将结算材料报送市财政部门;市财政部门根据农机化主管部门提供的材料依据,对符合要求的于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兑付资金,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原渠道退回并由农机化主管部门通知购机者,因资金不足需要延期兑付的,应告知购机者,并及时与同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联合向上报告。
(五)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管理。依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相关规定,结合《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和《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核验规程(试行)》,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图们市农机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规范》,自本文件签发之日起实施。
六、调整图们市农机购置补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东升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金光革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 镐 市财政局局长
成 员: 金昌席 市农业机械管总站站长
裴哲宇 市财政局农业科科长
刘晓军 市农机监理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机管理总站,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金昌席 (兼),成员:林丽(市财政局农业科科员),纪颖(市农业机械管理总站科员)。
附件:1、2019年图们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核验规程
2、吉林省2019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3、吉林省2019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