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农机字[2016]16号
各补贴实施单位:
按照农业部农机化司相关要求,省局对全省各补贴实施单位第二季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核查,从核查情况看,大部分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单位都能按上级文件要求,周密安排,认真组织,补贴工作有序操作。同时按照相关要求,加强对补贴信息的公开力度。现就核查中的有关问题通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县级补贴实施方案未公布
各补贴实施单位,要根据省级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从补贴系统公开专栏公开情况,未见“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公布。
(二)补贴资金使用和结算率低
目前,全省共分三批下达了补贴资金,三批总计达到10.5174亿元补贴资金。从补贴系统上看,延边地区执行的比较快,但个别县(市、区)申请了补贴资金,仍然还有没有操作使用。特别是松原地区操作的比较慢,部分地区的城区资金有的还没有使用。操作很慢。资金结算情况普遍不好。
(三)制度建设落实不到位
根据农业部绩效考核精神,各补贴实施单位结合本地实际,对制度建设也做了规定。但制度建设却停留于纸面,农业部在2015年绩效检查中指出,“经销商管理制度”,中要求经销企业对所经销的补贴产品、销售价格、补贴标准要张榜公布,但有的县核查不到位。
(四)信息公开内容不全面、不及时
部分县在购机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中公示的内容不够全面,仍没有对上年农民购机信息进行公示,补贴资金使用公示情况,农户不能及时了解购机补贴相关信息。另外个别补贴实施单位的政策咨询、举报投诉电话无人接听。在第一季度核查中就无人接听,此类问题比较突出。
(五)上报材料不及时
对省里要求上报的材料不及时。个别县(市、区)材料一直没有按规定的时间上报,影响了我省上报农业部的进度,也直接影响了我省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工作在农业部绩效考核中的位次。
(六)2015年度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公告
各补贴实施单位未对2015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进行公告并向社会发布。
二、具体要求
各补贴实施单位要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专项工作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办[2016]22号)和《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吉农办机[2016]6号)的精神,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过程中,通过延伸绩效管理,真正使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