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时重要讲话重要指标精神,切实保护好黑土地这个耕地中的“大熊猫”, 根据《吉林省2021年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东丰县2021 年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要求和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保护性耕作有关工作的通知》(吉农机发[2021]23号),东丰县农业农村局 东丰县财政局对2021年保护性耕作进行核验。
核验工作依据信息化远程电子监测数据进行查验核实,主要查验秸秆覆盖还田、机械免(少)耕播种作业等情况。
通过查验核实,符合保护性耕作补助条件。对拟补助的面积、对象和金额,公示7 天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补助面积、补助金额和补助对象,并按要求将补助资金情况汇总表上报省农业农村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