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吉林省2021年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农机发〔2021〕6号)和《和龙市2021年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和农联字〔2021〕1号)文件精神,近期,和龙市农业机械管理总站对龙城镇落实情况进行抽检,抽检方式和抽检面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主要查验保护性耕作档案建立、秸秆覆盖还田、机械免(少)耕播种作业等情况。抽检面积不低于总面积的30%。作业量大和有举报线索或有疑问的必须查验。同时向种植经营者、农机作业者加强保护性耕作技术、政府扶持政策等宣传力度,促进技术规范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