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农办机[2018]1号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考核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公主岭市、梅河市农机局,各县(市、区)农机(农业)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专项工作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办〔2017〕34号)和《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考核制度(试行)》,为落实好我省2017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省农委将于近期组织开展对2017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检查考核,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一)检查考核制度建设及落实执行情况。主要包括领导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内部控制制度、反腐倡廉教育制度、违规处理制度、补贴机具核验制度和监督查检等规章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要求制度建全、有效情况。
(二)考核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包括政策宣传、政策落实、信息公开、投诉处理、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应用、档案管理及问题整改等方面情况。要求管理规范、执行到位。
(三)考核补贴资金管理情况。主要包括补贴资金使用和补贴资金申报、执行及兑付情况。要求按规定使用管理、及时组织兑付。
(四)考核政策实施效果。主要包括实现年度绩效目标和工作成效情况。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按照政策要求创新工作方法、工作机制和在落实及执行政策上取得明显成效。
二、考核时间
2018年1月8日-25日
三、考核方式
全省成立九个考核组,采取互评互检的方式,对全省所有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单位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组组长由市(州)农委负责农机工作的领导担任,并在本辖区抽调负责农机补贴工作人员协助工作。
省农委根据工作需要将采取随机考核方式,参与考核组对有关地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检查考核工作。
具体分工:
第一组:长春市负责考核白城地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考核。
第二组:吉林市负责考核延边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考核。
第三组:四平市负责考核白山地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考核。
第四组:通化市负责考核吉林地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考核。
第五组:辽原市负责考核四平地区和公主岭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考核。
第六组:松原市负责考核长春地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考核。
第七组:白城市负责考核通化地区和梅河口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考核。
第八组:延边州负责考核松原地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考核。
第九组:白山市负责考核辽原地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考核。
四、有关要求
(一)各检查考核组要高度重视,合理安排,按通知要求组织本组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考核工作,对检查考核中发现或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同省农委沟通汇报。
(二)各检查考核组要抽调本地区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参加检查考核,被抽调人员的单位领导要积极予以支持,本着相互学习的态度,全力完成好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考核工作。
(三)各被检查单位要对检查考核组人员热情服务,积极配合,提供检查考核组要求提供的材料。
(四)各检查考核组检查考核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将检查考核情况报省农委。
省农委考核工作联系人:曹纯华
联系电话:0431-8906325
附件:1.2017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考核评分依据
2.2017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考核评分表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2018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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