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财政结算、直补到卡”方式实施。购机行为完成后,购机者自主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按相关规定申办补贴。具体按以下流程操作。
(一)发布规定。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和有关规定发布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操作程序、补贴额一览表、咨询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
(二)自主购机。购机者自主在省内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所购机具必须安装反光贴后,方可核实补贴。
(三)自主申请。全面推广使用推广使用带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手机App等信息化技术,方便购机者随时在线提交补贴申请、应录尽录,加快实现购机者线下申领补贴“申请不出村、最多跑一次”(如因软件技术原因,App无法使用的,机具核实后统一处理)。
(四)申请办理补贴的机具,原则上为当年购置、当年办理、当年有效。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照,再办理补贴。对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畜牧机械、基本农田建设机械及微耕机、田园管理机等安装类、设施类或安全风险较高的补贴机具,可在生产应用一段时期后兑付补贴资金。对个人当年购置机具数量3台及以上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当年购置机具数量6台及以上的,灯塔镇要根据购机者购置补贴机具的数量是否与其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是否与其生产实际需要相符合、是否与其实际购机能力相匹配三个方面进行核查,区财政局将根据核查结果据实补贴。对于户口不在我区,在我区进行农业生产的省内跨地区个人或组织,持有从事农业生产的合法证明及村委会证明,可以先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补贴申请,核查通过后,方可以购置机具及办理补贴。
(五)审验公示信息。根据政务服务“能下沉的全部下沉”和“只跑一次”相关要求,使农民申请补贴不出村,镇里要指导各村建立服务体系,每村都要有一名人员负责受理农民补贴机具核验申请,镇农机部门汇总信息后,区、镇共同进行现场核验,牌证管理机具无需二次核验。核验通过后,各村在公示栏中公开补贴信息。
(六)兑付补贴资金。区财政局审核农业农村部门提交的资金兑付申请与有关材料,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因资金不足或加强监管等原因需要延期兑付的,应及时通知,并与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向上级报告资金供需情况。
补贴申领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兑付。
补贴政策全面实行跨年度连续实施,除发生违规行为或补贴资金超录外,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自主使用,可依法处置。
西安区补贴咨询投诉电话、政策咨询受理、投诉举报、机具质量投诉电话为:0437-3636927、13019280990。
辽源市西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