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特职鉴字〔2018〕1号
各县(市)农机局、各农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提升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根据2018年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安排,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拟于3月下旬
在山西平遥举办第一期农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班,现将《关于举办2018年第一期农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班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
请各地农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按《通知》要求确定参加培训人员,并填写《农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班报名表》,于3月8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到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
定站(农业-182)汇总。
联 系 人:李秋
电 话:0431-84457032
传 真:0431-84457032
邮 箱:jlszyjnjdz@sina.com
附件:关于举办2018年第一期农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班的通知
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农业-182)
2018年3月5日
关于举办2018年第一期农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培训班的通知
农机鉴[2018]17号
各农机职业技能鉴定站: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精神,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有关要求的通知》(农办人﹝2017﹞86号)和《关于做好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公布实施后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农(职鉴)发﹝2017﹞4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提升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根据2018年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安排,我站拟于3月下旬在山西平遥举办第一期农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职业技能开发基本理论、组织管理体系和发展历程;
2.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流程,有关法规、政策解读和形势分析;
3.职业技能鉴定基本理论、工作流程、质量管理;
4.考评员职责任务、工作要求、职业道德及考评技能;
5.农机职业技能鉴定专业考评技术技巧和实例讲解;
6.农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组织方式创新和技能竞赛等经验介绍;
7.考务系统应用、办理职业资格证书流程及注意事项等;
8.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公布实施后,农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对策研讨。
二、参加人员及要求
各省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的主管部门人员,各农机职业技能鉴定站、工作站、培训鉴定基地的管理人员或考评人员。
申报考评员资格认证须具有本职业(专业)或相关职业(专业)高级技能及以上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熟练掌握本职业(工种)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申报高级考评员资格认证须具有高级技师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精熟本职业(工种)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具备本职业(工种)考评员资格并执行考评任务两年以上。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班时间:3月19日报到,20-22日培训,23日离会。
培训地点:山西省平遥峰岩建国饭店,地址:晋中市平遥县曙光路26号峰岩广场(近顺城路)。酒店联系电话:0354-5869999,联系人:王姣姣,手机:15110613334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向省农机主管部门汇报,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请于3月9日前将《农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班报名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
箱njjnzdz@x263.net。
2.请申报考评人员资格认证的学员提前填写《农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审批登记表》(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并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两张一寸免冠照片寄送至本省农
机职业技能鉴定站,请各农机职业技能鉴定站收齐上述报名材料,在登记表盖公章后,统一寄送我站。培训班报到现场不接收个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培训班结束1个月内未收到考评
人员申报资料的,将视为无需办理考评员证卡,过期不予受理。
3.考评员证有效期至2018年底后的学员,本次培训将不再办理考评员证,参训人员完成培训课程,统一发放培训证书。
五、培训收费
1.培训班收取培训费2000元/人,包括考试、教材、证书、用餐等费用。学员的差旅费、住宿费自理,食宿统一安排。
2.培训费收取不接受现金支付和个人汇款,可以在报到现场刷卡支付,如不便刷卡的,请于3月9日前,由参训人员所在单位将培训费汇至我站,汇款时请务必在备注栏注明本
单位纳税人识别号和“考评员”字样(开票单位与汇款单位不同的,请注明开票单位名称),培训报到时须携带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财务章)换取发票。
汇款方式如下:
开户单位: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开户银行:农行北京十里河支行
账号:20701040007848
联系人:董洁芳 徐子晟
电话(传真):010-59199097,59199092
附件:1.农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班报名表
2.农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审批登记表
3.乘车路线
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