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农办机〔2017〕5号
2015年,我省作为农业部开展全国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的两个试点省份之一,“十三五”期间将全面开展全程农机化示范省创建工作。为加快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行动示范省建设步伐,不断提升全省农机化优质、高效发展水平,引领和带动全省农机合作社规范化发展,按照农业部等九部委《关于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农经发〔2014〕7号)、农业部《关于深入开展农机合作社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农办机〔2016〕5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行动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6〕65号)精神,自2016年起,全省农机合作社星级评选改为“吉林省农机合作社示范社”评选,通过示范引领,带动全省主要农作物全程农机化生产向科学、规范、合理、高效、可持续方向发展。
现将《2016年吉林省农机合作社示范社评选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审核推荐工作。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