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农机字〔2011〕134号
各市(州)农委、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环资局、财政局,县(市、区)农机(农业)局、财政局,辽河垦区农业局、财政局:
按照农业部、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1〕34号)文件精神,省农委会同省财政厅共同制定了《2011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及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各地农机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于2011年4月25日前联合行文,分别上报省农委(1份)、财政厅(1份)备案。
附件:《2011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及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省农业委员会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6430号,邮编:130062)
二○一一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