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
吉工商市字[2008]48号
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要求,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切实加强农资市场打假和监管工作,省局制定了《“2008红盾护农行动”开展农机产品质量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各地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严厉打击假劣农机产品,维护农民利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促进农民增收,为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附 件:“2008红盾护农行动”开展农机产品质量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二00八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
“2008红盾护农行动”开展农机产品质量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按照农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联合下发了《2008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农市发[2008]1号)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开展“2008年红盾护农“行动的通知》(工商市字[2008]27号)的要求,制定“2008红盾护农行动”开展农机产品质量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国家六部委《关于印发2008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督工作要点》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开展“2008年红盾护农”行动的通知》的部署,以打击假冒伪劣农机及零配件为重点,以规范农机市场秩序为目标,深入持久地开展农机市场的专项整治,依法查处销售伪劣和不合格农机及零配件的违法行为,为农民提供放心的农机产品,为农业生产安全提供源头保障,确保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检查范围
2008年农机产品质量专项检查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重点检查长春、吉林、延边、四平、白城、通化、松原地区经销农机及零配件的市场、经营企业和经营者。
三、检查重点产品
2008年重点检查以下产品:
1、农用动力机械:拖拉机、手扶拖拉机、柴油机、农用挂车、农用运输车(低速汽车、三轮汽车)、变形运输机、玉米收获机、稻麦联合收割机、农田基本建设机具。
2、农机零配件:转向节、花键轴、曲轴、气门、活塞销、旋耕刀(灭茬刀)、锤片、碾米机、粉碎机筛片。
3、农机具:旋耕机、深松机、水稻插秧机、农用水泵;脱粒机、玉米穗剥皮机、粉碎机、铡草机。
四、检查方式、内容
由省局委托吉林省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统一抽样检测。市、州工商局负责组织对本辖区的农机产品及零配件现场抽样并交委托单位检测,抽样检测标准依据备案的检测实施细则进行,检验合格的不收取检验费,检验费由处罚案件的工商局承担。省局将加强指导,采取明察暗访,组织联合行动等方式对大案要案进行重点查办和督办。
检查中依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农机化促进法》、《农机“三包”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销售伪劣和不合格农机及零配件的违法行为要立案查处。此项检查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检查营业执照,是否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
(2)执照登记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是否相符,是否一照多点经营;
(3)重点对财政补贴机具和投诉多、质量问题严重的生产、销售、维修的企业和个体业户进行检查;
(4)核对农机产品鉴定证书、证章编号、规格、型号与机型是否一致,鉴定证书、证章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私制乱印;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的行为。
五、时间安排
结合我省的农时特点及农业生产实际需要,农业机械及零配件的旺销季节主要是春耕及秋收两个时间段,为此,这次专项治理活动时间为2008年3月末到11月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