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办机[2006]4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农机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继续实施保护性耕作示范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落实我部实施“九大行动”的有关工作,大力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定于3月下旬在陕西省西安市召开2006年保护性耕作项目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安排部署2006年项目工作;对2003年项目进行验收;对2006年新建的67个项目县项目主管人员进行培训;召开农业部保护性耕作专家组会议;参观现场及启动先正达保护性耕作项目等。
二、参加人员
(一)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区、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农机局及大连、青岛农机局(办)项目主管处长各1人;吉林、黑龙江两省及大连、青岛市农机推广站各1人。
(二)新建67个保护性耕作项目县项目主管人员各1人。
(三)邀请农业部保护性耕作专家组全体成员出席。请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农业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农业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农业部保护性耕作研究中心、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中国农机安全报社派员参加。
二、时间
2006年3月22日~24日,会期三天,21日报到。报到当天在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和西安火车站有专人接站。
三、地点
西安市唐城宾馆。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含光路南段229号
电话:029-85265711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有关省(区、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按照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对2003年保护性耕作项目进行验收的预备通知》(农机科[2006]5号)要求,准备2003年保护性耕作项目验收材料和多媒体汇报讲稿。
(二)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要求确定参加人员,勿超员,并于3月15日前以省(区、市)为单位将会议参加人员报名回执(附件)传真及电子邮件发送至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科教质量处。
联系人:范学民
电 话:010-64192873
传 真:010-64192863
E-mail: njhkjc@agri.gov.cn
(三)培训工作由农业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负责组织。会务工作委托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负责。
联系人:王 成 (手机:13991360777)
刘晓娟(手机:13891912801)
联系电话:029-88412467 88422145 88411641(传真)
附件:2006年保护性耕作项目工作会议参加人员报名回执
农业部办公厅
二OO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
2006年保护性耕作项目工作会议参加人员报名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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