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发[200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中心):
“三秋”是重要的农业生产季节,也是农机事故的多发期,农机安全管理工作任务十分紧迫和繁重,为切实加强“三秋”农机作业服务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减少事故隐患,遏制农机作业特、重大事故发生,确保农机安全生产,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确保农机安全生产,是法律赋予农机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是农业(农机)部门重要任务之一。当前我国农机化正处在快速发展的机遇期,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从实践共产党员先进性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的高度,进一步增强抓好农机作业服务和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预案。要将为机手服务、保证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抓紧抓好。要结合“三秋”农机作业特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完善责任制度,确保各项安全监管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环节,是预防农机事故发生的基础工作。各地农机管理部门要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采取借助新闻媒体、举办技术讲座、出动宣传车、印发明白纸等形式,广泛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氛围。“三秋”期间,要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秸秆粉碎还田机、旋耕机、小麦播种机等农机具安全操作为重点,加强技术指导,提高作业质量和安全操作水平。要积极做好农村中小学生的农机、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在农村学校开展“农机平安学校”的创建活动。要结合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五进”宣传要求,进一步深入开展“农机安全村”活动,并在此基础上研究开展“农机安全示范乡(镇)”的试点工作。
三、强化牌证核发工作,搞好源头管理
要结合“三秋”安全生产,进一步深化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管理。要组织农机监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深入基层,开展服务,搞好机具检修,确保投入“三秋”作业的农机具处于良好的安全技术状态,为“三秋”农机安全生产提供基础保障。各地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国务院412号令的有关规定,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进行登记、安全检验、核发牌证,对驾驶员进行考试发证。不得超范围、超标准发放牌证。要对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颁布实施前发放的拖拉机牌证档案进行全面清理,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将农用运输车档案依法移交同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严格依法办事,不准增加机手和农民的负担,并积极妥善解决有关遗留和监管等问题。
四、开展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要防线前移,重心下沉,狠抓基层,强化监管。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及其农机监理机构要认真组织好农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要组织农机监理人员深入乡村,深入田间、场院,对参加作业的农业机械,特别是大中型拖拉机、玉米收获机械、秸秆还田机和旋耕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纠正违章行为,加强现场安全教育。要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顿”“三加强”有关工作,加强与公安、安全监督、交通等部门的协作,建立协调、配合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拖拉机的安全监管工作。要按照公安部、农业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的《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总体方案》要求,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维护农村公路交通秩序,加大对无证驾驶、无牌行驶和不按规定参加检验等违法行为的检查力度,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挂牌率、检审率。要加强农机事故统计、分析工作,严格农机事故报告制度,属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应当及时填报“事故快报”,严禁瞒报、漏报农机事故。
五、加强农机监理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人员素质
农机监理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农机管理部门形象,要进一步加强农机监理队伍建设。要严格按照我部颁布的《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拖拉机登记规定》,加强规范化管理工作,按照拖拉机登记工作和拖拉机驾驶证业务工作两个业务规范的要求,合理配备岗位人员,加强岗位培训。要组织开展好农机监理行风评议工作,促进农机监理人员政治和业务素质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行业风气明显改善,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优质服务、廉洁高效。农机监理是行政执法工作,是公共服务职能,要积极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解决好农机监理机构的定性、定编和经费保障等问题。
农业部
二○○五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