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农机字[2012]4号
各县(市)区农机、农业局:
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到位,进一步严肃农机补贴政策实施纪律,把国家惠农政策真正不折不扣的落到实处,按照《2012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及全程农机化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及《吉林省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方案》的要求,近期市农委将对全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内容
1、补贴受益对象确定情况。全面核查补贴受益对象是否为符合《方案》要求。深入检查辖区范围内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基层农机化主管部门是否采取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公平公正公开地确定补贴对象,优先补贴对象是否符合规定,补贴对象公示是否到位等。
2、补贴农机具经销商管理办法落实情况。全面开展补贴农机具经销商确定、发布及农民群众知晓情况的检查。严格检查收取农民身份证集中代办补贴购置手续、故意发布不实信息误导农民先行购机等行为。
3、补贴信息公开情况。全面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1]33号)各项要求,促进农民群众的信息知情权、机具自主选择权和价格谈判权落到实处。重点检查公开内容是否完整;公开渠道是否通畅;公开形式是否有效;以及公开时间是否及时等。
4、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落实情况。加强补贴政策实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5、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加强补贴资金使用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的检查。
6、举报投诉查处情况。加强对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设立和公布的补贴投诉电话使用、举报投诉处理等情况的检查。
二、监督检查方式
1、监督检查采取面上检查和定点抽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了解情况与核查问题相结合、检查与座谈相结合。每个县(市)区随机抽取1-2个乡镇进行重点检查。
2、实地了解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同时采取电话抽查等方式,监督机具和政策到位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妥善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省农委,通过座谈会、调查问卷等形式,对农机购置补贴总体执行效果、存在问题、政策取向进行宏观评估,提出建设性意见,为农机补贴政策持续有效实施提供理论支撑。
三、监督检查时间
1、自查阶段(9月中旬-10月中旬);
2、监督检查阶段(10月中、下旬)。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监督检查工作作为政策实施的重要内容,成立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农委成立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农机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2、迅速行动,落实责任。各地接到通知后,要迅速开展自查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把自查工作做实、做细,确保自查质量。要落实工作责任制,行政一把手要负总责,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自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进行整改,消除不利影响,确保政策顺利实施。
3、各县(市)区要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10月10日前报市农委农机科。收件人:李贡英 电子邮箱:lgy2261@163.com.
附件: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012年9月11日
附件:
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姜国君 市农委副主任
副组长: 刘方民 市农委农机管理科科长
成 员: 李贡英 市农委农机科主任科员
徐福山 市农机监理所所长
李本刚 市农机推广站站长
宋留洋 市农委纪检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