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四平城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总结
四平城区负责铁东区、铁西区及三个经济开发区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市农委负责资金申请和信息录入,市财政局负责结算,各区农机管理部门负责检车及审批。2017年,四平城区共发放农机补贴资金423.657万元,资金使用率达到75.78%,带动农机销售收入1346.339万元。购置各类机具119台(套),其中玉米收获机35台,打捆机13台,拖拉机50台(100马力以上14台),免耕播种机12台,深松机2台。2017年补贴工作于
四平城区按照吉林省农委、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吉农机发[2017]6号)要求,积极安排部署2017年四平城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具体采取以下措施:
1、制定《2017年四平城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严格执行操作程序。
2、召开各区分管领导及补贴操作人员参加的警示教育会议,落实补贴工作。
3、制定《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方案》,明确绩效考核的内容与指标。
4、充分利用“四平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电视台、报纸,及时发布补贴信息、购机户公示。
5、在互联网及各乡农机站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在“确认书”背面打印农户“购机登记表”,由所在乡镇农机站确认盖章。
6、按月开展督促检查,严格把握实施进度,资金兑付情况。
7、坚决落实省农机局的各项政策、指示,确保补贴政策规范操作。
8、农机补贴政策的落实,做为“提高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的一项内容,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
2017年补贴资金充足,结算及时,全部完成兑付。四平市政府将农机补贴作为提高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的重要手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年初以农委文件制定考核目标。四平农机工作得到市领导重视,提出“农业立市,打造农机城”的发展战略。
四平城区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不存在违规违法行为。
四平市农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