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平市严格按照“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实施意见》,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补贴操作方式。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补贴产品包括: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农用搬运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机械、水产机械、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动力机械和其他机械等15大类41个小类149个品目。比2020年度增加了1个大类10个小类68个品目。
四平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第一批)录入工作持续进行中。截止到6月30日,全市受理补贴机具(补贴系统录入)4931台套,受益农户3500户,共落实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0522万元,带动农机销售35000万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进一步加快全市老旧农业机械淘汰和更新换代,促进农业装备结构提升、农业机械转型升级和农业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