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余市农机服务中心关于接续2021年度补贴的通告
广大农民朋友:
按照《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财政厅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扶余市农机服务中心已对2021年度享受补贴的免耕播种机秸秆切碎还田机、深松机、打捆机进行补贴操作,为保证补贴工作顺利进行,现将下步补贴事宜通告如下:
一、上一阶段的补贴录入工作已基本结束,有部分农户已经向我单位提出购机补贴申请并将补贴信息录入“吉林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辅助系统”,但并未接受我单位专人对所购机具进行核验,导致不能享受正常补贴,请此类农户按照我市补贴通告要求将所购机具运送至指定地点接受核验,未通过核验的机具即使通过补贴申请的仍无法享受补贴,因此所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我单位概不负责。
二、补贴重点仍按免耕设备(“+北斗”)深松设备(“+北斗”)、水稻插秧机、秸杆粉碎还田机、养殖饲料搅拌机、高标准农田建设设备、水稻收获机械、玉米收获机械、花生收获机械实施操作,其他机械按资金使用情况顺延,前期错过补贴的机具可提前向市农机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预约优先办理。
三、补贴机具的数量限制:个人购置动力机械数量为2台以下(含2台),每台拖拉机可配套2台机具,单购机具数量不可超过3台(含3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当年购置机具数量限定为动力机械5台以下(含5台),拖拉机配套机具为3台(结合农业生产实际,手扶式水稻插秧机不算作动力机械,按机具数量计算)。对个人当年购置机具数量3台及以上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当年购置机具数量6台及以上的,购机者需要提供生产经营所在地乡镇、村两级的土地合法经营许可,实际生产经营规模、生产实际需要等相关证明材料,由农机、财政部门核实后在据实补贴。对补贴对象省内跨地区经营的,原则上不予补贴。
四、补贴流程:购机补贴对象应在购机后,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经营主体、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携带法人证书正本、开户许可证明)、户口本、当年新购置的机具发票、合格证、一卡通或粮食直补折(以上须备复印件我单位留存)、人机合影照片(还需附出厂编号、铭牌、原机上有发动机号码的需附发动机号码),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照,再办理补贴(无需二次核验,但须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将新购置的机具托运或自行驾驶到指定地点,由专人进行核验后到农机服务中心办理补贴手续。
五、补贴起始时间:自2022年6月6日起对2021年度内购置并接受核验的水稻插秧机、玉米收获机、水稻收获机进行补贴手续录入至“吉林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辅助系统”。为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规范办公秩序,我单位将严格控制办理补贴手续人员的区域及数量,科学计划,合理安排,非安排时间内申请办理的我单位概不受理,错过本时段的机械可在下一时段轮回时酌情优先办理(附2021年购置机具录入时间安排表)。其他机械录入时间待本轮信息录入工作结束后另行通告。
2021年购置插秧机、收获机等录入时间安排表
时间 |
乡镇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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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 |
上午 |
三岔河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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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肖 家 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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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 |
上午 |
更 新 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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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新 源 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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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 |
上午 |
弓棚子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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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大林子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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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 |
上午 |
陶赖昭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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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新万发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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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 |
上午 |
蔡家沟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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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五家站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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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 |
上午 |
三井子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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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长春岭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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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 |
上午 |
新 站 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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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永 平 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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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 |
上午 |
得 胜 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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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增 盛 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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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 |
上午 |
三 骏 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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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伊家店农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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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机 动(补录前期未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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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请广大农民朋友根据时间表合理安排时间,务必在本乡镇录入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当天未办结的可在下一时段轮回优先办理。 2、办理补贴手续时需提供最近一次核酸检测信息并出示行程码、吉祥码。 |
咨询电话:0438—8267486
扶余市农机服务中心
二0二二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