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补贴机具真正用于农业生产,防止套取补贴资金和倒卖补贴机具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特制订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制度如下: 一、由市农机服务中心制定监督检查方案。 二、市财政局会同市农机服务中心对补贴购机户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10%,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乡镇农机站每年上、下半年各抽查一次。 四、监督检查后形成材料上报到市农机服务中心,存档备查。 五、抽查时必须2人以上,详细填写入户调查表,被抽查农户签字,调查人员签字,农机站长签字盖章上报市农机服务中心,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