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扶余市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鼓励农民购置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推动农机节能减排,减少农机事故隐患,根据《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农机报废更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农机发【2017】22号)文件精神,结合扶余市农机发展及装备结构实际,扶余市2019年将申请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农民自愿、国家扶持、方便高效、促进更新”的原则,从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对农民自愿报废淘汰老旧农机且购买新农机的给予农机报废更新补贴,鼓励和引导农业机械以旧换新和升级换代,加快节能、环保、安全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通过试点试验,不断总结实施经验,探索适合我市实际的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办法,切实使我市的农业机械化水平由“量”到“质”的飞跃。
二、实施范围与补贴对象
报废更新农机的实施范围和补贴对象为市域内依法报废旧机并换购新机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或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组织,可申请享受农机报废更新补贴。
三、报废补贴机具种类
已在我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登记,并达到报废标准或超过报废年限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
根据《拖拉机禁用与报废标准》(GB/T16877-2008)和《联合收割机禁用和报废技术条件》(NY/T1875-2010),小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0年、大中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5年、履带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2年、自走式联合收割机报废年限为12年、悬挂式玉米联合收割机报废年限为10年。
四、补贴标准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额按报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机型和类别确定。具体补贴标准如下表:
(一)拖拉机
机 型 |
类 别 |
报废年限(年) |
补贴额(元) |
手扶拖拉机 |
皮带传动 |
10 |
500 |
直联传动 |
10 |
800 |
|
轮式拖拉机 |
20马力以下 |
10 |
1000 |
20-50马力(含) |
15 |
2500 |
|
50-80马力(含) |
15 |
5000 |
|
80-100马力(含) |
15 |
8000 |
|
100马力以上 |
15 |
11000 |
|
履带拖拉机 |
12 |
10000 |
(二)联合收割机
机 型 |
类 别 |
报废年限(年) |
补贴额(元) |
自走式全喂入 稻麦联合收割机 |
喂入量0.5-1kg/s(含) |
12 |
3000 |
自走式半喂入 稻麦联合收割机 |
喂入量1-3kg/s(含) |
12 |
5000 |
喂入量3-4kg/s(含) |
12 |
7000 |
|
喂入量4kg/s以上 |
12 |
10000 |
|
3行,35马力(含)以上 |
12 |
6000 |
|
4行(含)以上,35马力(含)以上 |
12 |
16000 |
|
悬挂式玉米 联合收割机 |
1-2行 |
10 |
3000 |
3-4行 |
10 |
5000 |
|
自走式玉米 联合收割机 |
2行 |
12 |
6000 |
3行 |
12 |
12000 |
|
4行及以上 |
12 |
18000 |
五、回收拆解单位确定
由于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要与农机购置补贴同步进行,为便于统一申请、统一回收、统一拆解、统一监管,农机报废回收拆解单位在市域内二级以上(含二级)农机维修点或具有同等条件的单位中产生,申报单位应向市农机部门提出申请,提交《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填写《扶余市农机报废回收拆解单位申报表》,农机部门本着方便农民、合理布局、择优选定的原则核实后,在扶余市农机化信息网上公示7天,无异议后,确定为我市报废回收拆解单位,市农机部门对确定的农机回收拆解单位做备案处理,并报省农机化管理局备案。
六、操作程序
(一)报废申请
申请报废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所有人(机主),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个人签名的申请表和机具登记证书、农机牌证或可证明所报废机具确为本人所有的相关证明材料,向市农机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然后由市农机管理部门根据机具报废标准等规定和要求签注意见。
(二)机具回收
机主将报废的机具必须交售承担扶余市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的农机回收单位。农机回收单位应当核对机主信息和报废农业机械信息,拍人机合影,拓印发动机号和出厂编号后,向机主出具《吉林省报废农业机械回收证明》。报废机具残值由农机回收单位与机主按照公平交易原则,共同协商确定。回收的农业机械由农机管理部门监督农机回收单位进行解体或者销毁。
(三)注销登记
机主依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制度,携带《回收证明》、登记证书、牌证等相关手续,到市农机监理机构办理农业机械报废手续,注销农机牌证。
(四)申请更新。机主凭《回收证明》、《扶余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申请表》、注销登记手续及身份证件到农机管理部门提出换购新机申请。农机管理部门根据机主报废和拟新购的机具类型和补贴额度,对报废更新申请进行严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留存相关手续,以备结算兑付补贴和存档使用。新购置机具的实际价格(指扣除应享受的农机购置补贴后的价格)必须高于已兑现的农机报废更新补贴额。通过审核的机主可优先获得更新一台拖拉机或联合收割机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格,农机管理部门为机主办理农机购置补贴手续。
(五)兑现补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同步结算兑付。在购买新机办理农机购置补贴手续完毕后,市农机管理部门适时将报废更新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结算材料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结算兑付补贴资金。购置新机后,应依法在当地农机监理机构注册登记。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机、财政、商务等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切实加强农机报废更新工作的组织领导,农机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制定报废更新补贴操作程序和配套制度,建立健全责任机制,落实监督拆解、注销登记、更新补贴等工作的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农机报废更新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农机化主管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确定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的投入规模,强化资金监管,做好执行进度统计及信息报送工作。财政部门要安排必要的管理工作经费,保障农机报废更新工作顺利进行。农机、商务部门要依法对农机报废回收工作实施监管,防止报废农机再次流入市场。
(二)推行政务公开。农机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商务等有关部门,加强有关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宣传和咨询工作,建立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信息档案,及时公布补贴资金使用进度。对补贴受益人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规范回收拆解。农机回收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拆解人员、拆解设备等条件,并向农机主管部门备案。农机回收单位应对回收的农机建立档案,及时拆解报废农业机械,并对其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总成等主要零部件进行破坏性处理,禁止销售报废农业机械。商务局、农机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要公布农机回收单位地址、电话等信息,并依法加强监督管理。
(四)强化管理服务。要加强对农机报废更新工作机制的研究,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经验和好做法。要搞好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相互衔接,优化补贴程序,完善工作制度,提高补贴资金结算和兑付效率。加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严查伪造报废证明、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一旦发现农机回收单位违规出售报废农机的,将取消其办理《回收证明》和承担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农机回收资格。
附件:1.扶余市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扶余市报废回收拆解单位申报表
3.吉林省农业机械报废申请表
4.吉林省报废农业机械回收证明
5.吉林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申请表
附件1
扶余市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 扶余市政府副市长 乔聚合
副组长: 扶余市财政局局长 张永文
扶余市商务局局长 马奎先
扶余市农机服务中心主任 曹明辉
成 员: 扶余市农机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立新
扶余市财政局副局长 董凤君
扶余市农机服务中心农机科长 曲星宇
扶余市财政局农财科长 李东和
扶余市农机监理所所长 王春锋
扶余市农机技术推广站站长 孙文学
18个乡镇场农机技术推广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机服务中心,刘立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扶余市农机报废回收拆解单位申请表
单位名称 |
|
组织机构 代码证号 |
|
||
单位地址 |
|
||||
法定代表人 |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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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明名称 |
|
资质证明编号 |
|
||
成立时间 |
|
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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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回收拆解能力 |
|
场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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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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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专业人员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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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解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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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报废回收拆解单位 (公章) 年 月 日 |
市农机化主管部门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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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表一式三份,分别由农机报废回收拆解单位、扶余市财政部门、农机化主管部门留存。
附件3
吉林省农业机械报废申请表
我叫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为______,现拥有一台____(机型和类别)的拖拉机或联合收割机(号牌号码:____发动机号:____机架号:____登记证书号:____)已经达到报废条件,自愿申请报废,请予以审核,特此申请。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扶余市农机服务中心审核意见及盖章:
注:报废申请表一式三份,由市农机服务中心签注审核意见及盖章后,一份交农机回收单位留存,一份补贴办公室存档,一份交农机监理所备案登记。对原有牌证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报废申请表,保存于拖拉机或联合收割机档案中。
附件4
吉林省报废农业机械回收证明
回收证明编号:
机主姓名 单位名称 |
|
机主身份证号 组织机构代码 |
|
机主地址 |
|
机主联系电话 |
|
机具型号 |
|
机具类别 |
|
发动机号 |
|
底盘(车架号 |
|
牌照号码 |
|
出厂日期 |
|
初次注册 登记日期 |
|
回收日期 |
|
发证单位(章) |
农机回收单位(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
说明:本表一式三联:一联农机回收单位存查;二联机主存查;三联交农机管理部门存查。 |
附件5
吉林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申请表
编号:
机主姓名 |
|
身份证号或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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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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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农机回收证明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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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具型号 |
|
初次登记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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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照号码 |
|
发动机号码 |
|
|||||||
底盘(车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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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具出厂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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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型类别核实情况 (本栏由当地农机化主管部门填写,在对应机型类别后面划“√”) |
机 型 |
类 别 |
补贴额(元) |
核实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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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扶拖拉机 |
皮带传动 |
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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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联传动 |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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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式拖拉机 |
20马力以下 |
1000 |
|
|||||||
20-50马力(含) |
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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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80马力(含)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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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100马力(含) |
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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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马力以上 |
11000 |
|
||||||||
履带拖拉机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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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走式全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 |
喂入量0.5-1kg/s(含)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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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入量1-3 kg/s(含)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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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入量3-4 kg/s(含) |
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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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入量4 kg/s以上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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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走式半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 |
3行,35马力(含)以上 |
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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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行(含)以上,35马力(含)以上 |
16000 |
|
||||||||
悬挂式玉米联合收割机 |
1-2行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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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行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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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走式玉米联合收割机 |
2行 |
6000 |
|
|||||||
3行 |
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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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行及以上 |
1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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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化主管部门意见: 报废机具信息已核实无误。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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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 此证明作为申请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的凭证,不得涂改、伪造;2、农机化主管部门负责填写报废机具信息并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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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表一式三联:一联留存农机管理部门;二联留存财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