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通化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在农牧局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严格执行《2015-2017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农业机械化发展现状,经全体工作人员团结协作和扎实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工作任务,有力的支持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加快了农业机械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
一、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落实情况
2015年全年共发放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78.93万元,受益农民73户,补贴各类农机具76台。至11月30日补贴操作结束,我们已经将全部结算材料整理完毕报县财政局,并将补贴申请表、告知书、身份证复印件、直补折复印件、供货发票等原始凭证归档。目前,财政局农机购置补贴兑付完毕。
二、加大购机补贴业务学习和政策宣传力度
补贴工作启动亦始,我县组织全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结合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进行购机补贴业务培训。通过培训学习,使全体补贴工作人员明确了补贴工作的基本原则、补贴机具的种类及补贴标准、补贴对象及优先条件、补贴工作程序要求。通过通化县人民政府网、通化县农业机械化信息网、通化县农网对2015年的补贴工作做了广泛宣传,并在各乡(镇)政府、村委会公告栏张贴了“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挂图”。设立咨询电话、网络在线咨询专栏全天候为购机农民解惑答疑。
三、制定2015-2017年通化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今年全省统一试行“自主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折”的补贴资金兑付方式。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过程中,我们按照《2015-2017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通化县实际制定出2015-2017年通化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由县政府行文下发。在省“实施意见”的基础上,通化县的“方案”主要体现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实行对申请购机者先核实审批再复审确认的核审程序
设计制作《通化县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由村委会把好准入关;乡(镇)政府、农业站、财政所把好审核关;县农机服务中心把好复审确认关。“申请表”上村委会、农业站、财政所、乡(镇)政府意见及公章齐全,审核购机者本人与身份证、粮食直补折无误后县农机服务中心出具“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进入省方案规定程序。
(二)实行补贴资金按月结算兑付方式
全省统一试行“自主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折”的补贴资金兑付方式。即补贴资金由省财政厅下达各地财政局,由财政部门将补贴款兑付给购机者。农民(种养大户、农机大户、家庭农场)的补贴款通过“一折通”兑付;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补贴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兑付。补贴对象申请补贴款时,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补贴机具供货与核实表》、购机发票、公示表复印件、“一折通”等必备材料。补贴启动实施后县农机部门按月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相关结算资料,财政部门按月组织兑付和结算工作,确保兑付和结算与补贴进度同步。
(三)农机购置补贴业务实行集体办公制度
县农机服务中心设审核、制表、盖章、归档、验机五个岗位,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
四、认真总结经验,确实提高监管工作水平
(一)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保证补贴工作透明公开。
农机管理部门设立监督举报电话。通过农民举报、群众监督,定期邀请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检查指导等方式使补贴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开展。农民可以随时向县农机补贴办公室反映村、乡(镇)农机补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举报违纪违法行为,咨询相关事宜,农机补贴办公室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处理农民反映的问题,将处理结果反馈,认真答疑解惑,并接受社会各界对补贴工作的全程监督。
(二)严明工作纪律,根除违法乱纪行为
严格执行农机补贴工作中的“三个绝不能”、“四个严禁”的工作纪律,以对党、对人民、对家庭、对个人高度负责的态度,要求工作人员随时自省、自警、自律。明确个人职责,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
(三)认真做好购机后入户核查工作
采取县农机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入户抽查、乡(镇)农机站入户普查的方式对购机农户进行核查,严防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倒机现象发生。一经发现违法犯罪嫌疑,立即形成汇报材料,上报纪检监察部门和公安经侦部门处理。补贴工作结束后,我们与财政部门组成检查组,深入全县各乡(镇),对补贴工作实施和购机农户在用情况进行抽查核实。
五、存在的问题
实际工作中我们感觉就我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而言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新模式实施后,农民因全价购机一次投入较大,购置大型机械存在筹资难的问题。
2.原模式由省级财政结算,省农委、财政厅给予项目县一定比例经费,新模式实施意见规定县级财政匹配经费,而我县政府不予拨付经费,补贴工作受经费困扰。
2015年,我们在认真总结以往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通过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确保补贴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确保补贴资金安全,确保补贴政策落到实处,力争把农机购置补贴这件惠及广大农民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让上级机关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