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2023年度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工作的通知》(吉农机发[2023]1号)要求,通化县2023年度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工作于2023年11月8日开始办理。现将补贴受理相关要求明确如下,请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通知到村、组,做好宣传贯彻工作,使2023年购机农户应补尽补,保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普惠落实。
一、申补农业生产者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合作组织、农业企业携带法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及复印件两份、购机发票及复印件一份、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村委会、乡级政府签字盖章)及复印件一份、社保卡及复印件两份。
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先办理牌证再办理补贴,未纳
入牌证管理的机具需现场核验后办理补贴。
三、按吉林省农业农村厅通知要求,2023年度农机购置
与应用补贴工作于2023年内结束,具体时间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操作系统关闭为准,系统关闭后停止受理。
通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