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2023年度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工作的通知》(吉农机发[2023]1号)要求,通化县2022年度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工作于2023年2月15日启动,中央财政资金对农业生产者购置的、经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公告投档通过的农机产品实施敞开普惠补贴,2021-2023年资金连续滚动使用。预计,2022年度发放补贴资金350万元,拉动农户购机消费1160万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持续实施,将有效促进我县农业机械更新换代,对提升农机装备水平,优化装备结构,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起到强力推进作用。(孙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