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由浙江省舟山市农业农村局提出、浙江省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技术归口管理的团体标准《舟山海岛地区玻璃温室技术规范》(T/ZJNJ 0023—2024)和《舟山海岛地区农用连栋钢架大棚技术规范》(T/ZJNJ 0024—2024)发布实施,填补了全国海岛地区设施农业建设标准空白。
“一篮菜”的供给问题,是关乎海岛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一件要事实事。近年来,舟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海岛蔬菜生产保供问题,大力实施设施蔬菜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抢抓机遇、精准发力切实拎稳“篮菜子”,实现全市设施蔬菜面积从2022年的2000余亩增至4200亩、实现翻番,蔬菜年播种面积达10.8万亩。
标准构建
海岛地区特别是悬水小岛对农业设施大棚的抗风载、抗腐蚀和基础建设等级要求较高,现有标准无法满足相关建设要求。为规范和统一海岛地区设施农业建设标准,切实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最大程度保障农业生产质效,今年6月开始,市农业农村局携手浙江省农科院农业装备检测中心、省机电产品质量检测所和省农业机械学会,共同研究制订海岛设施大棚(温室)团体标准,统一基础工程、主体结构、抗风性能等标准参数,规范海岛设施大棚建设。
标准特性
相较现有浙江省设施农业团体标准,舟山海岛地区设施大棚(温室)团体标准抗风载、抗腐蚀和基础建设等级标准要求更高,主要区别变化:
一是抗风载能力增强,海岛地区玻璃温室、连栋大棚承受风压、雪荷载、作物荷载组合效应设计值均高于省标要求,两类设施风载标准均大于12级,高于省大棚整体承受风荷载10级标准。
二是抗腐蚀能力提高,对海岛地区温室大棚主要零部件防腐涂层厚度要求提出新要求,其中天沟镀锌层厚度≥0.045 mm,拱杆连接件、卡槽、专用固定件、楔形卡管等热镀锌薄钢板1.5mm/Q195,镀层重量≥275g/m²。
三是基础建设要求加码,对海岛地区温室大棚细化了独立基础及四周基础的要求。对玻璃温室基础垫层、承台、基础墩均作明确尺寸要求,对连栋大棚建设基础明确400mm×400mm×1100mm全现场浇注方式。
四是两类大棚型号增加,新标准连栋设施大棚、玻璃温室各新增加1个建设棚型,为海岛不同区域设施建设有了更多选择性,同时为海岛地区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验收和补贴政策执行提供科学依据
标准执行
新标准,新起点,新机遇!接下来,重点围绕海岛设施蔬菜“135”行动,深入实施农业“双强”行动和推进农业领域“两新”工作,线上通过公众媒体等渠道加大对海岛地区设施大棚(温室)团体新标的宣传推广力度,线下做好新团标宣传解读工作,真正让生产主体了解新标准,让建设单位使用新标准,加快推进海岛设施蔬菜产业转型升级,全力推进设施蔬菜生产设施化、集约化、机械化,力争到2025年实现设施蔬菜面积比2023年初翻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