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新",即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无疑是今年的热点议题。
在衢州,农业领域的“两新”政策是如何实施的到底包括哪些方面内容?记者采访相关部门了解到,衢州农业领域的“两新”主要集中在三个领域:农机的报废更新、农业设施大棚的建设和提升以及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的建设三方面。在政策支持方面,主要依据包括《浙江省推进农业领域设施设备报废更新和建设提升实施方案》、《浙江省农业设施大棚建设提升补贴(助)实施细则》以及《浙江省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补助实施细则》等文件。
申报对象
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机主)。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补贴范围
衢州市实施中央财政补贴报废农机种类15类,分别为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含粮棉油糖等作物联合收割所用机械)、水稻插秧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粮食烘干机、热风炉、履带自走式旋耕机、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微耕机、打(压)捆机等。
补贴标准
根据农机机型、类别对报废补贴、以更新为前提的报废定额定档确定补贴资金,补贴额度100元-60000元不等。
申领方式
机主自愿报废农机后,凭有效身份证明、《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报废机具权属证明(享受过购机补贴和纳入牌证管理的无需提供)、新购置机具发票(执行以更新同种类机具为前提的报废机具需提供)向所在地的县级农业农村局办理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并填写《中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补贴申领先到先得,专项资金用完即止。
具体政策链接:
https://www.zj.gov.cn/art/2024/9/11/art_1229278041_2529107.html
申报对象
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机主)。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补贴(助)内容
1、新建和报废更新补贴(助)范围为标准单体钢架大棚、标准连栋钢架大棚、山地钢架大棚、水产和畜牧养殖大棚、玻璃温室等;
2、提升改造补贴范围为原农业设施大棚配置的手动卷帘设备(包括无卷帘设备)提升改造为智能化或电动化卷帘设备。
补贴(助)方式
新建和报废更新农业设施大棚财政补贴(助)由农艺农机融合示范试验(现代设施农业示范)基地项目、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农业农村重大项目投资激励等予以支持。手动卷帘设备提升改造补贴由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予以支持。
具体如下
①农艺农机融合示范试验(现代设施农业示范)基地项目
各级财政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投资的50%,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500万元。具体补助标准按当年度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下发的项目申报通知执行。
②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
原则上单个建设主体当年获得的贷款贴息比例不得高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70%且不得超过2%,单个年度获得的贴息资金不超过200万元。
③农业农村重大项目投资激励
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的特别重大项目省级激励资金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山区26县及海岛地区可适当放宽至3000万元以上)的鼓励类项目省级激励资金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④农业设施大棚卷帘设备提升改造
补贴标准按不高于350元/台(套)且不超过设备投资的50%予以补贴(包括控制箱、辅材、安装费用等),同一建设内容不重复享受相关补贴政策。
项目申报流程
拟申报项目的主体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项目建设方案,后续相关部门会组织专家评审等方式予以立项并纳入当地项目储备库。再经市级初审、省级评价等环节,确定各地资金规模和任务。各市、县(市、区)从项目储备库中选择任务项目安排资金。执行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
具体政策链接:
http://nynct.zj.gov.cn/art/2024/6/4/art_1229142036_2521449.html
申报对象
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机主)。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补助范围
场所建筑及配套设施建设、农机设施装备购置,以及其他开展农事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仪器购置和新技术新模式示范应用配套设施等。
补助标准
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实行星级管理、分类分档补助,其中:按其申报星级验收后达到三星至五星的省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每个补助最高分别不超过500万元、800万元、1000万元,区域性农事服务中心每个不超过300万元。
项目申报流程
拟申报项目的主体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项目建设方案,后续相关部门会组织专家评审等方式予以立项并纳入当地项目储备库。再经市级初审、省级评价等环节,确定各地资金规模和任务。各市、县(市、区)从项目储备库中选择任务项目安排资金。执行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