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工作的通知》(苏农办机〔2024〕2号)和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2024年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办法》(洪委农办发〔2024〕18 号)文件规定程序,经村(居)申报,镇(街道)审核,组织村(居)公示,区秸秆机械化还田第三方单位核查,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局抽查,全区夏季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面积共计286605.78亩,补助金额共计7165144.50元。
目前正在阶段,公示时间: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7日,共7天。
下一步将加快秸秆还田补贴资金的报账手续完善工作,加强与区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力争在9月15日之前将夏季省级秸秆机械化还田补助资金打卡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