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培育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的指导意见》(农机发〔2023〕5号)精神,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下发的《云南省加快培育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实施方案》(云农机发〔2023〕11号)要求,对照《云南省区域农机服务中心遴选认定标准和程序》,云南省文山州农业农村局制定细化工作方案,组织各县(市)认真开展区域农机服务中心遴选认定工作。目前已全面完成了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的20个区域农机服务中心遴选认定工作任务,认定数量和认定时间进度均位居全省各州(市)市前列。
培育区域农机服务中心,是农业农村部近年来立足于聚焦“农机要高质量服务农业生产和应急救灾”这两个重点而安排推动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区域农机服务中心按照市场主导、政府支持,坚持因地制宜、布局合理、为民服务、应急救灾、平战结合、指挥高效的原则进行建设。农业农村部计划通过3年的努力,在全国范围内建成主要粮油作物各环节机械化全覆盖、产粮大县全覆盖的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网,确保粮食生产在正常情况下实现农机化服务,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能随时调动农业机械开展防灾救灾减灾,为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做出农机贡献。
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的安排部署,文山州高度重视,积极推进,采取9条措施认真开展遴选认定工作:
一是根据本州实际细化制定了工作方案,并成立工作专班积极推动;
二是大力开展宣传动员,鼓励具备条件的农机合作社等社会经营主体自愿申报;
三是对申报主体逐个开展指导服务,帮助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相关管理服务机制,开展农机法律法规政策及安全操作技术培训;
四是对照《云南省区域农机服务中心遴选认定标准》规定,对申报主体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实地核实机具拥有量等情况;
五是及时征求公安及市场监管部门意见,审查申报主体是否有违法犯罪和不诚信经营记录;
六是对初审材料进行全面复核复审;
七是将拟认定名单向社会公示;
八是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党组讨论后进行最终认定,并制作“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牌匾完成授挂牌工作;
九是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与认定的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签订合作协议,农业农村部门承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加大对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的培训和支持力度,区域农机服务中心承诺积极提高农机服务能力并在应急救灾抢险等工作时随时听从政府的指令。
通过层层筛选,文山州本次遴选认定的20个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均来自于州内具有较高农机作业服务实力的农机合作社、烟草合作社和农业合作社,其中砚山县10个、丘北县和广南县各4个、文山市2个。20个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共拥有各种大、中、小型农业机械1333台,农机原值4706万元,年均农机作业服务面积达132万亩,2023年农机作业服务收入达2658万元,服务区域不但覆盖文山州境内,还覆盖至省内红河、曲靖等州市以及临近的广西百色等地区。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的遴选认定,将有效推动文山州农机高质量服务农业生产和农业应急防灾救灾减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