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江苏省农业设施设备更新提升工作培训在淮安市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全省农业农村系统抢抓国家“两新”政策机遇,大力发展项目农业、设施农业、智慧农业、绿色农业,加快高水平农业强省建设。强化“项目为王”理念,谋划实施一批空间高效利用、作业机械替代、过程精准控制、技术高效集成的设施设备更新提升项目;强化财政引导撬动,优化完善支持政策操作细则,以最简便的办法、最快的速度,让主体和群众享受到政策,享受到实惠;强化金融助力支撑,加强和银行机构的交流对接,推动在设施设备更新提升方面的深度合作,为社会投资打造良好的支持环境;强化部门条线协作,发挥行业主导作用,加强配合,协同一致,加强调度,确保农业领域设施设备更新走在全国前列。
据悉,省农业农村厅已经印发《江苏省农业设施设备更新提升实施方案》,方案最大的亮点是在国家规定的农机装备更新基础上,纳入了现代农业的种植、畜禽水产养殖及农产品初加工等设施设备,扩大了更新提升范围,并将老旧设施棚室改造提升、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提档升级、产地烘干中心建设等列入省级财政奖补支持范围。
农机报废更新方面,充分利用国家切块下达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进一步提高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报废20马力以下的拖拉机,单台最高报废补贴额由1000元提高到1500元;报废联合收割机、播种机等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在现行补贴标准基础上,按不超过50%提高报废补贴标准。
种植设施棚室改造提升方面,将支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个人实施设施棚室改造提升,对改造提升项目实行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省级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30%,单体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畜牧业设施设备更新提升方面,将统筹用好中央和省级各项政策,支持畜禽规模养殖场设施设备的购置、更新以及生猪稳产保供、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置设施改造提升、农业数字化建设等,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总投入的30%,其中,生猪稳产保供补助不超过50万元,畜禽粪污处置设施设备改造提升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水产养殖设施设备更新提升方面,对池塘标准化改造,中央财政给予不超过3000元/亩的补助,省级财政对开展渔业现代化建设的试点县给予不超过1.5亿元补助;对海洋牧场建设,中央财政对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项目予以不超过2000万元奖补,省级财政对中央资金补助之外新增建设内容予以不超过2500万元的补助;深远海养殖方面,对重力式深水网箱和桁架类大型养殖装备,省以上财政补助总额不超过总造价30%,其中省级财政最高补助1000万元;对新建的大型养殖工船,省级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海洋渔业设施设备更新提升方面,省级财政对符合条件的海洋渔船北斗定位终端更新换代给予全额补贴;对近海捕捞渔船及船上设施设备更新改造、远洋渔船船上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分档分类型给予适当补助。
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方面,省级财政资金按照不超过建设设施总造价的30%进行补贴,单个主体建设冷藏保鲜设施补贴限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单个主体建设产地冷链集配中心的,补贴限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对省级区域农机应急作业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采取奖补方式予以支持,单个中心最高补助150万元;对产地烘干中心设施建设按照实际资金总额的30%进行补助,单个经营服务主体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同时,对符合条件的现代设施农业项目贷款,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将给予不超过2%的贷款贴息支持;中央财政设备更新贷款贴息政策对农业领域农机报废更新、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农产品批发市场、粮食烘干设施等农业设施设备更新提升的贷款予以1.5个百分点的贴息,符合条件的与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政策可叠加享受。
江苏省还将继续推行农业设施确权登记颁证,创新设置农业设施所有权,将农业设施纳入抵押物范围,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农业设施产权抵押提供担保服务,加快拓展农业设施产权融资权能,努力解决农业设施抵押融资难题,提高主体参与改造提升农业设施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