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正式施行、为更好地保障植保无人机的安全飞防,提高作业效果,预防安全事故,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农机站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全面抓好植保无人机飞防安全工作,以确保海宁市农业事业的安全高效发展。
制作下发《植保无人机安全飞防倡议书》,向全体从业人员传达飞防安全的重要性和飞行管理的要求。倡议书详细阐述无人机驾驶员的培训与证书要求、安全用药与个人防护措施、注意环境变化与飞行安全、法规合规要求等内容。倡导驾驶员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个人技能学习和日常维护,确保无人机的安全稳定状态。
针对无人机驾驶员开展安全教育活动。通过组织培训课程,提供安全知识、飞行操作技巧和紧急情况处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与应急能力。要求他们先熟悉作业区域再进行作业,并注意避免在高压输电线路附近飞行,以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定期对飞防公司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他们按照倡议书的要求进行作业,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重点关注作业区域的选择和飞行规范,检查无人机的飞行记录和维护情况,以确保每个环节都符合安全标准。
在植保无人机飞防安全工作中,海宁农机站始终将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宣传与培训,加强安全意识的培养,确保每次飞行都安全可靠。并呼吁所有参与者共同努力,共筑安全飞防的保护网,为海宁市农业事业的安全高效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