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上午,浙江省舟山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在市局召开,市、县(区)农业农村局农机、计财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和从事农机购置补贴业务人员参加会议。市农业农村局三级调研员侯建鲁出席会议并作部署讲话。
会议通报上半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进度,各县(区)围绕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进行分析交流。针对上半年我市农机购置补贴领域限时办理比例低、资金执行进度慢、补贴资金结算少等实际,会议要求各实施县区要高度重视农机补贴政策工作落实,主动向省厅对接做好上半年进度通报“复盘”工作,全面梳理辖区限时办理、实施进度、资金结算等方面存在的原因和制约瓶颈,研究拿出管用实用的工作举措,确保三季度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进度明显提升并大幅进位。对
下步工作提出三方面要求:一是严格落实补贴时序规定。严格执行实施县(区)农机(农业)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核验和公示并将结算意见报同级财政部门,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后在15个工作日内兑付中央资金,加强与财政部门对接协调沟通,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加密申请结算批次,加快审核拨付流程,加快补贴资金结算进度,提升政策实施效果。
二是加强补贴信息操作管理。各实施县(区)落实专人负责辖区农机购置补贴办理工作,补贴系统申请信息要做到“每天关注、每周点击、每月结算”,积极引导购机者集中时段申请,农机(农业)部门集中受理、批量录入,批量操作、限时结算,确保惠农政策高效执行落实到位。
三是加强政策实施公开与风险防控。各实施县区要持续加强补贴政策与实施工作的宣传解读及政策落实,加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畅通政策咨询、投诉举报等渠道,严格执行补贴异常情形主动报告制度,强化补贴政策实施风险防控管理,共同维护政策实施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