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工作,提高政策实施精准性与科学性,强化政策资金效益,持续防范风险,近日,新疆农业农村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2021年至2023年部分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和补贴额进行调整。
此次调整主要根据《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对轮式拖拉机补贴额进一步下调,同时根据新疆产业发展方向和未来市场价格波动等情况,下调了犁、旋耕机、开沟机、果蔬清洗机等28个品目43个档次的农机产品补贴额;
暂停了无补贴申请、技术含量低、保有量较大,不符合新疆产业发展方向的单体小幅宽铧翻转犁、小型单轴旋耕机等40个档次的农机产品;调整完善了“牵引式籽瓜捡拾脱粒联合作业机”、“背负式籽瓜捡拾脱粒联合作业机”和“卧式(单轴)混合机”农机产品部分档次的分档参数和技术参数。
此次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和补贴额调整进一步优化了新疆补贴结构、提高补贴政策效能。为不断优化补贴政策,推动新时期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各地将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加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调整,将符合本地产业发展急需的短板机具和高端、高效、绿色智能农业机械予以优先补贴,将保有量大、技术水平落后的农业机械剔除补贴范围,加快推动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