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高水平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浙江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乡村振兴支持政策二十条》(下称“二十条”),这是今年浙江省委一号文件发布后浙江发布的首个政策支持文件,也是浙江“8+4”经济政策体系的8个重点领域政策包之一。
二十条新政涉及粮食安全、农业“双强”行动、深化“千万工程”、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现代化先行、加强组织保障等五大方面,助力高水平推进乡村振兴。
守住粮食安全底线
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60万亩,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实行分类分档补助,亩均补助3000—5000元。加快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实现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区内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建成高标准农田。
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继续实施规模粮油种植补贴等政策。对达到省级规模种粮动态补贴政策触发条件的,按水稻亩均化肥与农药成本上涨额的30%(向上取整)给予补贴。继续保持稻谷最低收购价高于国家最低收购价。对投保水稻完全成本保险农户给予保费93%补贴。在全面落实国家产粮大县奖励政策基础上,省财政对其余地区粮食播种面积全省前十的县和播种面积增幅全省前十的县(二者不重复),每个县奖励500万元。
提高菜篮子保供能力。对列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玻璃温室、连栋钢架大棚等分类进行补助。对纳入国家级渔港经济区建设的地区,按照中央补助资金的30%予以配套补助。
深入推进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
支持现代种业振兴发展。新建5个省级种质资源库。围绕水稻、旱粮、畜禽等12个领域,持续稳定实施农业新品种选育专项,推动实施农业新品种“百品万亩”工程。支持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每个最高补助200万元。
推进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启动种业、植物工厂、农业机器人等一批攻关任务。持续实施农业科技协作计划(“三农九方”项目),推进农业科技应用场景建设。支持农业“双强”重点突破试点项目建设,单个项目最高补助1000万元。
推进丘陵山区农机先导区建设。开展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重点支持丘陵山区小型智能拖拉机等产品研发制造、推广应用。支持丘陵山地宜机化改造和农艺农机融合示范基地建设,单个项目最高补助700万元。
加快农业绿色发展。对10个“肥药两制”改革综合试点县分别补助500万元。加大对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处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扶持力度。
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对列入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名单的项目,每个补助5000万—1亿元。对新创建的国家农业产业强镇,每个补助1000万元。
完善新型农业经营组织体系。按每家300万元标准对农业龙头企业上市的地区予以奖励。创建示范家庭农场1000家、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500家。建设星级产业农合联250家。
全面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
推进乡村风貌提升。持续巩固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厕所“三大革命”成果,建设改造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3000个。持续推进传统村落风貌保护提升,新启动创建100个以上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含30个以上浙派民居特色村)。启动建设22条新时代美丽乡村共同富裕示范带。
加快建设和美乡村。适度超前建设农村电网,投资115亿元建成新时代乡村电气化村1000个。实施水库山塘等稳定水源建设,解决农村供水薄弱环节465处,综合整治病险山塘450座。
深化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实施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三年行动计划,对纳入扶持范围的村给予补助。新盘活闲置农房3万宗,农房财产权(含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余额超200亿元。
加快推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现代化先行
实施农业高质量发展六个百千工程。实施粮食生产功能区百千工程,省统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实施现代农业园区百千工程,国家级农业产业园每个补助7000万—1亿元,省级现代农业园区每个补助3000万元。实施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百千工程,实行星级管理和分类补助,建设省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30个、区域性农事服务中心40个。
实施水利建设四大千亿工程。实施海塘安澜、骨干防洪排涝、水资源配置、幸福河湖建设等四大千亿工程,计划投资4500亿元,重点推进161项水网安澜提升项目;加快建设杭州西险大塘和城西南排、宁海清溪水库、安华水库扩容提升、绍兴镜岭水库、丽水莲湖水库等重大工程。
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工程。探索开展跨乡镇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立项100个、完成100个(跨乡镇项目按乡镇个数计算)。统筹开展农业用地、村庄、生态环境优化提升,以及低效工业用地、城镇低效用地整治。
实施“四好农村路”2.0工程。计划投资280亿元,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1000公里、养护工程6000公里。重点推进山区26县乡镇通三级公路和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工程。
切实加强组织保障
浙江将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完成“千项万亿”农业农村优先领域投资600亿元;
优化农业用地保障机制,落实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
建立金融支农惠农精准对接机制,加大对符合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条件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