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河北省支持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后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农机鉴〔2022〕12号)的要求,依据《2022年河北省支持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后监督工作方案》,河北省农业机械鉴定总站对2020年获得河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的11家企业生产的20个型号的产品鉴定证书开展了日常监督检查。
本次证后监督工作坚持科学、公正、高效、廉洁的原则,通过“双随机”抽样的方式,抽取了6个监督检查小组和20张鉴定证书。
8月至10月,各监督检查小组采取现场调阅资料、审查相关记录、考察生产现场、听取企业汇报和样机核测相结合的方式陆续开展检查工作。
6个监督检查小组监督所用样机均在企业明示的合格产品存放处获得并经企业确认为合格产品。
检查的内容包括:生产者、生产厂名称和注册地址的一致性;证书和证章使用情况;产品的一致性。监督结论均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