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山西省洪洞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与洪洞县农商行举行政银合作签约仪式。这是洪洞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与县农商行共同谋求地方金融良性互动、促进洪洞县农机化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强力举措。
会上,洪洞县农机中心主任贾宏海就本次“政银合作”提出几点建议:
一是政银战略合作,意义重大。县农机中心与县农商行签订合作协议,双方将在农业生产、土地流转、机具购置等方面为农机服务组织开展融资服务,扶持农机服务组织发展壮大,具有重要意义。这是我们两个单位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的有力举措,也是全县所有农机从业者的福音。
二是强化全面合作,推动智慧农机建设。 要加强信息资源共享。县农机中心向农商行择优推荐各类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经销商,农商银行要将其优先纳入“白名单”,优先提供金融服务。与此同时,各支行要及时将未按时履行还款等义务的贷款人(组织)通报至农机中心,农机中心将取消其享受承担农机项目的资格。要开展联合调研创新。双方定期联合开展实地调研,通过入户走访、开展座谈等方式,具体了解并及时解决融资贷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要推动智慧农机建设。洪洞农机中心向洪洞农商银行提供智慧农机建设相关信息和数据,农商银行根据洪洞县农机中心提供的数据及时设计和更新农机金融服务产品。
三是认真落实合作协议、确保惠农政策落地生根。统筹安排,形成合力。双方要密切配合,保持有效的沟通机制,保证信息充分共享和实时交流沟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运行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为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良好的融资服务。加强管理,规范运作。加强管理,不断完善和健全“政银合作”平台,切实为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解决融资难题,助力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提质升级。广泛宣传,狠抓落实。农机部门和农商银行要通过与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座谈、发放宣传页等形式就已成熟、可操作、可复制的贷款产品广泛开展宣传,使惠农政策在全县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