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内蒙古阿里河镇昆仑山村农民李瑞明与新北方农机公司达成和解协议。这是鄂伦春旗农牧业局又一起成功调解农机具产品质量投诉的案件。
2014年李瑞明在新北方农机公司购买了一台东方红354四轮车,使用时出现问题,无法作业,李瑞明到鄂伦春旗农牧业局投诉,坚持要退货。鄂伦春旗农牧业局受理投诉后,及时请农机技术专家进行现场鉴定,发现投诉情况属实,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但不符合法定退货规定。自2014年5月至今,经过工作人员多次反复调解,新北方农机公司对李瑞明东方红354四轮车修理四次,并更换总成,机械故障排除。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签字生效。
鄂伦春旗农牧业局农牧业局切实抓好农机产品质量投诉案件的处理工作,制定了《农机购置补贴投诉处理办法》,认真受理投诉案,保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