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鄂伦春旗农牧业局农机管理站接到农户李春杰关于农机产品质量的投诉。农户李春杰称其于2014年4月12日购买新北方农机有限责任公司一台东方红354型拖拉机(价格44400元),发现作业时后桥有异响,故障不断,无法作业。农户经多次与新北方农机有限责任公司沟通要求退货或换机,经销商不同意,因此,农户向农机管理站投诉。
农机管理站受理投诉后,及时安排工作人员进行现场鉴定,发现投诉情况属实,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但不符合法定更换退货规定。此后,经过工作人员多次反复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经销商进行维修,并延长“三包”服务期至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日,双方签字生效。
农机管理站在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力度的同时,切实抓好农机产品质量投诉案件的处理工作,认真受理投诉案,保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