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新疆呼图壁县五工台镇中渠村一组村民葛生江称其于2016年4月9日购买某农机销售有限公司一台山东腾州齐鲁常力400型轮式拖拉机(价格23500元),购回后经7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给机手造成损失。
葛生江要求退货返回货款35000元,赔偿误工费按20天1000亩播种量计算,赔偿误工损失30000元。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及时对此事进行了详细的了解与核实,双方达成协议,由农机公司无条件全款退货,为农户挽回经济损失3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