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吉林省作为全国唯一的试点省进行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并把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作为我省现代农业的引导工程、增产百亿粮食的保障工程、促进农民增收的富民工程纳入省政府的重点工作内容。规划到2012年全省全程农机化示范区总建设面积1000万亩,辐射带动面积1000万亩,总投资为20亿元。该规划已列入我省增产百亿斤粮食工程的总体规划。
为了解决项目建设中农民自筹资金问题,省农机局作为示范区建设项目组织单位,积极与银行部门协调,得到中国农业银行吉林省分行的支持,双方就农民贷款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支持吉林省全程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农机与农行部门在支持吉林省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项目上进行全面合作。主要合作内容包括:一是农机部门将主动与当地农行协调,按照实施方案推荐示范区建设项目,为农行提供示范区建设相关政策依据,提供符合条件的农机大户相关资料等。二是农行在保证符合国家金融法律法规和农行有关信贷管理制度的前提下,积极向符合条件的农机大户提供相关贷款和服务。对项目区所在支行,各二级分行可根据实际需求,在向省行申请经办机构准入和贷款转授权后给予贷款支持。三是农机、农行将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农机部门将合作范围内有关信息和项目实施情况向农行部门通报。农行及时向农机部门介绍信贷导向、信贷政策和合作项目的贷款投放及执行情况。四是农机、农行加强协作配合。对获得农行贷款支持的农机大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农机、农行共同对其进行监管,引导和督促农机大户合理经营,按期偿还贷款。共同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对拖欠贷款进行有效清收,维护金融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