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确把握农机化发展态势,增强监理工作的使命感。当前全省农机化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形势喜人。一是农机结构进一步优化。大中型拖拉机增长较快,高性能大马力的田间作业动力机械和配套农具大幅度增长,促进了农机化快速发展。二是农机市场购销两旺。去年和今年上半年农机市场持续升温,农民购机热情持续高涨。水稻收获机、插秧机、联合收割机、大中型拖拉机普遍受到农民的欢迎。三是农产品质量和农机作业水平不断提高,大幅增长的农机技术含量明显提高。质量信誉品牌好的大中型企业产量效益同步增长,产品集中度高、整体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使用大中型拖拉机开展深松、深翻、起垄、播种、作业和复式作业的比例明显增长,农业抢收抢种能力进一步增强。四是农机化服务市场化、社会化进程加快。全省各类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协会和农机作业合作组织蓬勃发展,全省总数已达到了近10万个,成员超过10万人,已成为农机化服务的主力军。五是农机化投入的长效机制已经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实施,中央连续三年的1号文件的出台,全社会关心农机化、扶持农机化的氛围已经形成。国家政策扶持,农民积极投入,各级政府补贴推动,农机化的形势越来越好。今年国家下达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试验示范项目、保护性耕作、油料补贴等项目资金达到2.7亿元,省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1.1亿元,带动农民投入达到6亿元。
目前,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经济基础、技术条件、发展机制和社会氛围已经具备。全省已经进入了一个农机化快速发展的新时期。农机化不断发展,农机安全监理的地位就必然得到提升。各级农机监理机构领导同志要对农机化的发展有所认识、有所感悟,视觉不能只局限于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监督管理的范围之内,就监理抓监理,要着眼全局;要有新的认识;要开阔视野;要转变固有的思维模式,不断增强农机安全监理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做好监理项目的长期规划。目前,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基本满足了农机监理的工作要求,在体制上已经形成了从国家到省、市、县、乡级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网络。随着农机安全监理的法律、法规的出台,国家行业的强制性标准的完善,对农机安全监理的工作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近年来我省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保有量已经接近60万台,但县以上的农机监理人员还不足1300人,多数县、市、区农机监理机构还过多依赖于乡镇农机管理站来承担着一部分农机监督管理的任务,而且是使用传统的管理方法,靠眼看手摸,靠以往的经验来实施对拖拉机的检验和驾驶员的考试等项工作,这不仅达不到监督管理的质量要求,而且显然是落后于时代的步伐。
因此,必须借助于现代化管理手段,借助于先进适用的专项设备,借助于快速发达的计算机网络系统,才能真正的对拖拉机等农业机械进行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各级农机监理机构的领导首先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要切实转变作风、转变观念,认真研究在新形势下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新的发展思路,树立长远发展的观点,努力提升装备水平,为农机安全监理各项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二是要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出适合本地区特点的农机安全监理发展项目规划,设专人负责,主动与上级和有关部门联系,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同时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优势,筹措资金购置必要的监理设备,在年底前各市(州)、县(市、区)农机监理机构都要使用计算机网络系统,通过互联网进行业务信息交流,报送有关资料。为下步全省计算机联网打好基础。三是要抓好人员素质提高。通过系统学习,专业技术培训,使每一名监理人员都能够适应多种工作岗位,多种工作环境。特别是专业技术知识的培训,必要时要把那些工作责任心强,有专业技术特长的人员选派到专业技术学校进行培训。
三、抓住有利时机,进一步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全省拖拉机登记和驾驶证申领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结束后,各地农业(农机)主管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高度重视,及时传达会议精神,迅速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各级农机监理机构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省农委派出了督导检查工作组,发现了一些实际问题,并予以纠正。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下步工作主要是围绕“两严查两清理”,开展自查自纠,联合整治,全面整改。“两严查”即严格查处伪造、变造或使用仿造、变造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的行为;严格查处不按工作流程进行拖拉机登记和核发拖拉机驾驶证的行为和委托生产企业、经销商、个人代理发牌发证的行为。“两清理”即清理跨行政区域、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拖拉机牌证行为;清理为不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者发证,给不具备驾驶人申请资格的发证等行为。
为把专项整治工作引向深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建立农机安全监理依法行政的长效机制,各级农机监理机构要规范工作程序。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农业部第42、43、72号令的规定,坚决执行三个工作《规范》,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驾驶证申领,驾驶员考试工作中严格按照工作程序、业务流程和岗位责任的要求,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各项业务,一律使用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开发的全国统一的计算机软件,建立手续完备、内容齐全、符合标准的拖拉机及驾驶员档案。建立健全规范、完整、严格的工作体系。要根据不同的工作岗位、特点、要求建立和完善岗位责任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实行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四、坚持依法行政,树立良好的农机监理形象。《吉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行政执法主体地位,执法范围、事故处理权限、法律责任。同时对农机安全监理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检查、牌证制作、以及监理人员的执法行为都做出了新的规定。今年上半年,我委为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的执法行为,又先后下发了《农机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吉林省农机监理员管理办法》、《修改农机监理行政执法文书》等规范性文件。这些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基本满足了农机监理行政执法工作的要求。但个别农机部门和农机监理机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从本部门的经济利益出发,违反国家政策法令,出现了严重的违法乱纪问题,各级农机监理机构要吸取深刻的教训。一是要做到执法为民。农机安全监理的行政执法是国家法律赋予的职权,为人民服务是农机安全监理的职业道德,离开了服务谈执法,就会失去了社会的理解和支持,离开了执法谈服务就会失去了根本方向,只有处理好执法与服务的关系,才能提高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水平。要围绕职能转变正确认识和对待手中的行政权力,在执行过程中换位思考,为农民机手提供最便利、最有效的服务,切实转变观念,牢固树立科学执政、依法行政的新理念,增强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法制意识。要坚持依法行政,用法律、法规规范农机安全监理的各项工作,在行政许可范围之内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农机安全监理职权,不徇私情,不谋私利,不计较个人得失。为农民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积极主动地接受群众的监督,长期已形成的一些不符合依法行政的简单陋习必须克服。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二是步调一致。全省农机监理队伍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农业部有关规定,原则上讲,省级管政策、管原则,负责监督检查;市级抓落实,抓管理,负责督促指导;县级承担具体工作。省、市、县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分工是明确的,目标是一致的,在执行行政许可项目的同时要相互配合,加强监督检查,强化监督管理,落实目标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下级服从上级,上级部门有规定、有政策应不折不扣地执行,下级部门有问题、有反映要做深入细致的研究,及时给予解决,要形成一个合力,形成一个拳头。上上下下共同完成好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三是抓好内部管理。第一,依照宪法和法律,继续完善社会监督,确保农机监理依法行政的每个环节都处于严格的监督之下,防止监督的形式化,建立健全举报制度,积极听取机手意见,大力提倡和支持机手检举揭发农机监理人员的违法乱纪行为。第二,要大力推行农机监理业务公开制度,即做到农机安全监理办事程序公开化、收费标准公开化、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及职务公开化、事故处理及责任认定公开化、农机安全监理部门的制度规章公开化。通过五公开增加农机监理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第三,要敢于正视存在的问题,大胆对违法乱纪的行为给予曝光,正确对待社会舆论的批评,并及时改正。第四,要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监理规章制度,并对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实行奖罚制度,对那些惯于滥用职权的农机安全监理人员,要给予批评教育,严重的要给予惩治,并清除农机监理队伍。最低限度地减少农机监理依法行政的随意性,增强农机监理依法行政的透明度,提高农机监理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