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蛟河市探索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新路径,积极推进土地托管服务项目。截至目前,该市已完成整合流转零散土地4970亩,预计年内可拉动村集体增收121万元,带动农户增收177.5万元。
蛟河市坚持提格统筹,系统部署,建立市乡村三级责任体系。蛟河市委第一时间部署动员,抽调3名乡科级领导干部成立工作专班,具体推动落实,规范工作原则、托管方式、实施流程、政策帮扶、风险防控等5项具体要求,明确土地托管经营试点项目工作时间表、路线图。
蛟河市试点先行示范强带动,引导农民算好托管前后对比账,提高参与托管项目的积极性。蛟河市委组织部联合多部门深入256个村实地踏查、召开座谈会,详细了解各村机动地及农户土地、适合托管农作物种植等情况,严格审核经营主体资质,建立了25个村1.41万亩的适合托管经营土地清单和成熟托管主体28家清单,遴选出吉林市试点1个、县级市试点6个。以“村集体+农户+家庭农场(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为基本方式,开展全程托管、劳务托管、农资托管、菜单托管等托管形式,村集体、农户、经营主体三方签订托管合同,整合资源打造品牌,依托品牌优势最大限度提高农民收入。重点打造灵芝种植、黏玉米种植、水稻种植、农机服务等托管项目,强化土地托管经营与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同步推进。
蛟河市强化指导帮扶解难题。市县试点全部落实“三位一体”包保责任,实行联席会议机制,督导帮扶解决专业指导、政策扶持、风险防控等问题。推进“人才助力乡村振兴十业百社千才”行动,组建专家服务团深入试点项目“点对点”指导。统筹乡村振兴、美丽乡村等涉农资金1097万元,解决黄松甸双山村项目资金不足、天岗镇红丰村机耕路不畅、前进乡梨树沟村机械设备无储藏车间等影响项目发展问题7个。村集体与托管主体签订利润收益分配协议书,规范村集体与托管主体的合作、归属、收益、分配机制,保障各方合法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