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加入WTO的承诺,
这意味着中国本土的农资企业将脱离温室的保护,进入了国际竞争的风暴中。
近日,商务部、农业部联合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举办了“全国农资连锁经营战略发展研讨会”,130多名来自全国农资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的代表,以及有关政府人员和专家参加了此次研讨会,一起探讨中国农资企业的发展之路。
上世纪90年代中期,农资连锁经营在全国得到大规模的发展。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字,县以上的零售企业实行连锁这种组织形式的已经达到了1202户,社会消费品零售店44500多个,它实现的销售额所占比例已经达到8.04%,其中北京达到了26%左右,上海35%,广东省31.3%,深圳40%。农资连锁经营发展非常迅猛,特别是近几年。以深圳为例,三年前农资连锁经营实现的销售额占总额的比例是20%,三年后已翻了一番达到了40%。
近年来,农业的发展给农资连锁行业提供了一个8000亿~10000亿元的巨大市场,特别是今年,农资价格一路走高,让这个蛋糕越来越诱人,并且还是中国本土企业独享,农资连锁经营趁着这个独特的背景飞速发展起来。
农资连锁经营组织形式的发展深刻地反映了中国经济的变革,它从计划经济时期以供销社系统专营一统天下的局面,向市场经济过渡,转成以个体经营为主的分散经营的格局。这种转变速度过快,很多环节没有发展成熟就被一带而过,导致出现了很多妨碍农资企业正常发展的问题。这些问题虽然让农资企业感到刺痛,但还不至于打击它的生命力,但是一旦进入国际竞争中,这些问题便成了本土农资企业致命的弱点。
内忧:市场混乱 监管失控
“农资连锁经营”,即在乡镇采用加盟和培训的方式物色农资超市经营者,由连锁公司总部配送各种品牌的农药、化肥、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然后由农资超市分散经营,由总公司统一管理。农资市场由连锁经营的办法,通过电子网络实行大物流、大配送,使经营行为标准化和规范化,实现“购物一条龙、一站式买足、一条龙服务”。
农资连锁经营从它诞生的那一刻起,便对统一专营发起挑战,用分散、连锁的店铺直接深入到农村内部,使流通的主体多样化、多元化。商务部副部长张志刚评价农资连锁经营时说“它是先进的管理在更长的链条和更大的范围的延伸,高效率、低成本、组织化程度高,是专业化分工与社会化协作在流通领域的体现,反映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不可否认,农资连锁经营带来了新理念,使农资经营参与了市场竞争。
但是这种适合农村经济的经营方式在发展中存在什么样的问题,中国农资需要什么样的连锁经营?
商务部副部长张志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副司长黎晓宽、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培训中心主任杨谦等人在此次研讨会上表达了同一个观点:农资连锁企业市场竞争秩序混乱。
这一现象与农资连锁企业的兴起背景密不可分。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国家的农资产业政策在这个阶段处于摸索期,政策的前瞻性和约束力存在一定的缺陷,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薄弱以及农资市场监管职能跟不上农资市场发展的速度,这些因素使农资产业进入门槛大幅度降低,农资生产企业数量激增、重复建设严重、产能过剩,这是导致农资企业恶性竞争和市场流通秩序混乱的根本原因。
农资连锁企业市场竞争秩序混乱带来一连串的恶性后果:
首先是假冒伪劣的农资产品泛滥。农资连锁企业的特点是分散经营的店铺形式,市场交易主体分散,基层的零售商90%是农民,他们的市场竞争和统一管理意识比较淡薄,而农资的消费对象是农民,低廉的价格是吸引他们购买的一大因素,不少小厂生产的假冒农药大量充斥市场,复合肥含量不足的现象也较为普遍,有的经营单位库存农药时间过长,超过有效期,降效或失效,坑农、害农的事件于是时有发生。
假冒伪劣的农资产品泛滥,是影响农资行业健康发展的一大原因,虽然有工商和质检部门对此进行监管,但是由于地方保护色彩严重,而且化验检测跟不上,使假冒伪劣的农资产品没有从源头上进行掐断,从而屡禁不止。
杨谦认为,当农民对农资连锁企业丧失了信任感而变得无所适从时,强而有竞争力的外资企业的介入,会对本土的农资企业造成强大冲击。而本土企业再回头收拾旧山河,重新培养消费者的信任感就不那么容易了。
其次是企业间的恶性竞争。农资销售渠道混乱,造成价格不稳,很多企业为了争取到更多的顾客,不顾市场规则而打价格战,这是造成企业间恶性竞争的开始,也促成了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泛滥。这种恶性竞争还因为部分农资生产企业的介入而更为混乱。部分生产企业打“直销”的牌子,在各镇、村建站设点,一些农业技术部门打着“推广新品种”的旗号,竭力推销自己的品种,名义上销售本企业自产的农资商品,实际上普遍超范围经营,销售的农资品种与正规农资门店没有任何区别。而且这些生产企业的价格比农资连锁企业的价格更为便宜,但质量却毫无保证。
有专家认为,这部分无证和超范围经营业务通过逃避缴纳税费,变相降低经营成本,实施不正当竞争,致使农资市场价格体系较为混乱,损害了正规经营者的声誉和利益,严重阻碍了他们的健康发展,使得产业内资源整合难度加大,孕育出经营能力和资本实力异常突出的名牌农资生产企业和企业集团的难度也增大。
第三个问题是监管混乱。中国以前实行的是由供销社农资经营企业、生产厂家、农业“三站”三个渠道从事批发经营的流通格局,当它向市场经济逐步演变时,以前管辖它的各个部门仍和它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并极力通过各种方式来扩大自己的领域,造成了农资市场监管的混乱。
据参加此次研讨会的企业家说,政府管理部门在对农资企业进行管理的过程中,时常出现因管理主体分工不明、职责不清而造成管理混乱。在基层,执法工作仍分散进行,多数地方执法人员分散在种子、土肥、植保、畜牧兽医、饲料等事业机构,这些机构受行政部门委托开展执法工作。这就造成参与农资执法管理的机构过多,执法力量分散,执法范围不明,执法队伍庞大、执法人员素质及执法效率低下。
与此同时,管理部门利用职权进行“业务创收”时有发生。据了解,一些基层管理部门利用国家加强农资打假的由头进行业务创收,有时真假一起打,一些正规企业也被戴上假冒伪劣的帽子。
管理混乱势必影响行业的发展,这种管理方法显然不适合中国农资即将面对的国际竞争环境。对此,杨谦说:“在开放之后,可能改变比较快的是监管方式而不是监管部门。所谓监管方式是因为《行政许可法》的实施,政府的权限受到限制,迫使政府的监管方式有所转变。但是,仅仅转变监管方式是不够的。特别是在多个部门分头监管的情况下,有的时候一个部门越负责,越守法,给企业造成的问题可能越多。因此,政府的监管结构也必须顺应WTO的要求实行转变。转变的方向是监管职能相对集中,监管项目大量减少,监管性质完全以企业行为的合法与否为标准。”
外患:实力弱小 技不如人
浩伦农业科技集团总裁吴少宁说,现在面对的是国际竞争,“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国内企业既要看到自己的优势,更要想到未来竞争的残酷。作为国内农资连锁的龙头企业,浩伦集团更明显地感觉到了外资企业带来的强烈威胁。
面对中国巨大的农资市场,外资企业早已垂涎已久,支撑他们的不仅有雄厚的资金,还有优秀的管理人才、先进的经营经验。更重要的是,一些外商通过合资和独资的方式,占领了部分我国处于技术空白的市场。中国早已出现了合资的农药项目和公司,外商独资和合资的种子公司已有60多家,比如上海杜邦农化有限公司就是中美合资企业,在1990年就已进入中国,这是第一家由世界著名跨国公司投资的企业,也是我国农化行业第一家合资企业,在农药领域堪称一雄。
而德国的拜耳公司在中国把农业作为它的四大核心领域之一来发展,在杀虫剂、杀菌剂及兽药领域都显示出雄厚的竞争实力。
有专家指出,中国加入WTO后,农药、农膜和药品市场开放对中国的农资市场造成三个方面的影响:
第一,竞争加剧的状况指日可待。虽然开放不等于外商马上进入,但对于经营农资的外商而言,现在进入即便是不盈利,但从未来市场着眼,也是必要的。因此,在农资经营领域,内资将面临着更加激烈的竞争。
第二,本土企业的购并高潮即将开始。这是本土民营企业和大型国有企业必然的选择。
第三,经营业态的变革进一步加快。与外资的对抗,仅靠资本是不够的。这一点农资行业已经认识到了。因此随着开放的到来,必然促使国内企业加快业态改造的步伐。
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李炳坤为中国的本土企业提出了整合的理念。他认为,目前首要的对策是对现有的连锁经营的网络资源进行整合,整合的要点,最重要的就是做大做强,把一些中小企业通过入股、托管或是集体加盟的方法来进行整合,这会增加整个行业覆盖面和经营数量,同时会降低经营的成本,包括管理人员和经营费用。但是这种整合并不等于垄断,市场需要不同的公司不同的系统相互竞争,抵制外资企业,增加市场活力。
李炳坤的意思是通过整合来达到创造中国品牌的目的,这种观点得到普遍赞同。
吴少宁认为,现在更大的压力是来自外资,同行之间必须具有更开放的心态和相互合作的精神,大家共同打造中国的农资品牌。他希望企业间进行强强联手,使农资链条具有更大的承载能力。
同时他也提出了自己的担忧:外商在科技研发上的优势突出,因此外商进入中国市场后,有可能对上游资源进行控制,如果那样,整个行业发展方向便掌握在外商手中,这必然会影响中国农资市场的发展。
有专家提出,希望政府能加强调控,积极培养像中石化那样的龙头公司,抢先控制资源,这样,即便将来强势外商出现,也只能与本土企业合资,而不至形成垄断格局。
面对压力,企业纷纷想到的是政府的扶持,对政府的行政管理和政策导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企业家提出希望政府在工商、税务以及资金方面给予扶持。
张志刚表示,政府会加强调控,全面落实《关于促进连锁经营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商品流通工作的意见》,将农资连锁配送设施、仓储、门店的改造与建设,纳入各地基础设施的建设范围,给予支持。
杨谦认为,中国政府不会采取明显的、带有倾向性的措施保护本土企业。因为首先这不符合WTO的规则,其次这也不符合政府的定位,政府只能制定统一的市场规则。而且,从市场的发展看,有意识的保护对企业来讲也未必就是合适的,农资企业需要正视的一点就是,一味期待政府的观念要不得。
(2005-5-24 9:16:46 来自:北国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