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刚结束的湖北省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会议获悉:在湖北省从事农田作业的拖拉机(不从事营业性运输)将免交公路养路费。
随着湖北省农业机械化推广步伐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户家里有了农机,但有的地方也出现了针对农机的乱收费现象。为了保护和鼓励农民购机热情,省政府日前出台了《关于拖拉机养路费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还规定:对于兼有营业性运输的手扶拖拉机,全年一次性征收3个月标准的养路费。对于兼有营业性运输的方向盘式拖拉机,全年一次性缴纳养路费的,按8个月标准征收;按月缴纳的按10个月标准征收。通知要求,改革交管站管理体制,按照经济区域跨乡镇设置交管站,进一步降低收费成本。这一举措是全省38万拖拉机手的一大喜讯,也是湖北省政府为农机手办的一件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