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赵县质监局在春季农资打假行动中发现,一些小化肥企业利用包装标识以假充真,蒙骗消费者。如果农民购买了这种尿素,将给农作物生长带来不利影响。
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某些小化肥企业包装标注名称为硫基尿素或包衣尿素,成分含量标注酰胺氮占总氮≥46%或S+N≥46%。但标注的执行标准号为复混肥GB15063-2001,而不是尿素标准号GB2440-2001,实际氮含量不足标准要求的三分之一。
有关专家提醒农民朋友,选购化肥时一定睁大眼睛。要到正规的销售单位,选购大中型企业知名度高的产品,并索要购物发票,以备发生质量纠纷后作为投诉的证据。
首先看标识。尿素应标注执行标准号GB2440-2001养分含量氮(N)≥46%,若加入其它元素,应单独标注其百分含量,不得与主要成分氮相加后≥46%。复混肥或复合肥,应标注执行标准号GB15063-2001应标明氮(N)、磷(P2O5)、钾(KO2)总养分含量最低不得小于25%,不得将其它微量元素计入总养分。复混(合)肥是国家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没有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销售。外包装必须标注生产许可证编号XK13-139-(各厂编号)。
再看颜色和形状。尿素应为白色、透明、大小均匀的颗粒状,页标注硫基尿素和包衣尿素的肥料颜色为淡红色或灰白色,不规则颗粒状,这种标识的尿素实则为复混肥。另外,所有的化肥都应在外包装上标注生产者或销售者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