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3日 北京)
本次会议的主题是,统一思想,聚焦主业,履职尽责,改革创新,为农机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提供有效支撑和服务保障。刚才,张桃林副部长和李伟国司长作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2017年农机试验鉴定和农机化质量工作取得的成效,进一步阐明了当前的新形势新任务,对做好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贯彻落实。下面,结合张桃林副部长和李伟国司长讲话精神,我讲三方面的内容。
一、2017年农机试验鉴定和质量工作主要成效
2017年,在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全国农机试验鉴定系统,认真履行职能,强化支撑保障,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农机化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主要体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一)坚持改革创新,农机试验鉴定工作稳中求进。一是积极开展农机试验鉴定改革工作。本轮改革是一次系统性整体性的改革,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关系到鉴定事业的发展方向。在农机化司制定的《农机试验鉴定工作改革方案》下发后,鉴定系统高度重视,总站及时制定了落实计划,协助化司修订了《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在国务院法制办和我部的网站上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组织起草了办法初稿,相关配套制度也在制修订过程中,印发了《关于做好停征农机产品测试检验费后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各省站也积极参与改革工作,在不同阶段分别提出有见地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开展改革配套制度的衔接工作,各省局也积极提意见建议。二是进一步规范实施推广鉴定。为了进一步规范鉴定工作,全系统不断完善鉴定工作程序和鉴定技术体系。总站组织制修订了部级推广鉴定工作程序、鉴定报告格式和编写规则以及证书有效期内变更等作业指导书等规范性文件;湖南站制定了《湖南省农业机械省级推广鉴定工作程序》等规范性文件;山西站进一步规范了山西省政务服务大厅的省级农机推广鉴定申请受理及证书核发工作等等。2017年,农业部发布部级推广鉴定大纲36个,各省发布省级推广鉴定大纲388个,目前发布的部级推广鉴定大纲总数达到85个,省级推广鉴定大纲达到600余个。同时,总站配合农机化司组织开展了部级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内33个产品的证后监督检查,各省也积极开展证后监督,强化事后监管。三是积极探索鉴定工作新举措。北京、天津、河北三站通过站长联席会、互助鉴定任务、田间比对试验等形式积极探索京津冀农机鉴定协同发展模式。河南站为缓解鉴定需求多、人员经费少的供需矛盾,建立推广鉴定试验基地,将申请鉴定季节性强农机产品集中起来进行试验,提高了工作效率。黑龙江省站按照“北方四省五站”农机鉴定区域协作座谈会精神,采用了其他4站的15项新发布省级大纲,加强区域合作等。四是注重鉴定能力建设。全系统不断加强能力条件建设,持续提升鉴定能力。特别是江苏、四川等站加大投入继续建设试验基地,实验室、试验跑道等硬件基础设施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目前,全国部级鉴定能力覆盖75种农机产品,省级鉴定能力覆盖480多种农机产品,基本覆盖了补贴产品种类。
2017年是改革创新的一年,也是稳中求进的一年。全系统在推进鉴定制度改革和“农机产品测试检验费”停征的形势下,出色完成了各项鉴定任务。全年共接收部级鉴定申请2614项,经审查受理1790项,比去年增加12.5%。其中,总站承担部级鉴定任务389项,完成项目264项。总站专门印发了《关于2017年部级推广鉴定项目完成情况的通报》,对接受部级鉴定任务较多的8个单位和完成任务较多的9个单位,给予了表扬。全系统还承担省级推广鉴定4400多项,比去年增长25.7%,完成选型鉴定23项,专项鉴定28项,其他试验检测1900多项,共同为农机化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支撑服务。
(二)坚持调查监督并举,农机化质量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质量调查不断拓展。总站组织辽宁、黑龙江、江苏等省开展了谷物干燥机部级质量调查,20个省(区、市)共开展拖拉机、喷雾机、干燥机等19类产品质量调查43批次,组织编印了《2016年全国农业机械化质量报告》,为主管部门了解质量工作动态,加强质量监管提供了重要参考。二是依法开展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总站开发建设了全国农机质量投诉管理系统,强化质量投诉数据分析与共享利用,目前已有28个省级机构和1000多个市县级机构注册使用。发布了《农机质量投诉信息报送工作考评办法》,建立考评机制,推进落实农业部投诉信息报送制度。全系统继续开展“农机3•15”活动,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各地着力加强农机质量监管体系建设,内蒙古2017年新增6个投诉机构,总数达106个;山西发挥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农机质量监管体系优势,有效开展农机质量宣传与打假。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各级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站受理投诉案件370起,办结360起,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30多万元。
(三)坚持完善制度,农机维修管理和职业技能开发水平显著提升。一是强化农机维修管理。开展农机维修服务区域保障模式和维修保养制度研究,完善报废更新制度,协助农机化司推进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全面试点。推广应用全国农机维修管理信息系统,山西、江苏等11省实现规范实施维修技术合格证网上审批。各省不断加强维修体系建设,如2017年吉林省有效维修网点达2365家。二是加强农机合作社服务指导。组织开展了全国农机合作社辅导员培训,起草了“农机合作社要求”行业标准,推进农机合作社示范社规范化建设。三是创新培训模式,有效推进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积极开展农机职业技能师资培训,推进职业技能题库、标准开发与运行。实行“互联网+农机职业技能开发”,上线运行农机使用维修技能学习平台与手机APP,注册数量达5000余人;创新开发视频课件30余部。2017年,全国农机技能培训鉴定5.6万人次,共核发农机修理工职业资格证书9367个,培训师资考评员1000人次。上海、安徽、山东、四川等十几个省市分别举办了农机职业技能竞赛,扩大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的影响力。
(四)坚持发挥支撑引领作用,农机化标准化工作不断加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要求,不断加强农机化标准体系建设,发挥农机化标准在推进农业机械化“两全两高”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引领性作用。组织开展了311项农机化领域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工作,组织实施17项农机化农业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审定通过《亚麻剥麻机作业质量》等20项、发布《玉米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规范》等10项农机化国家标准和农业行业标准。举办标准宣贯和编写培训班,培训140余人次,有效推动了标准贯彻实施。各地积极发挥地方农机标委会的作用,有效加强地方标准的管理,全年共开展农机化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近80项。
(五)坚持“互联网+鉴定”,农机化信息化建设成效显著。加强农业部购机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农机化生产信息直报系统升级维护和管理,收集报送农机化舆情,保障各项信息化服务工作落实到位。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11月改由总站主办,年更新信息达到40121条,日点击量均值124万次,峰值达389万次,连续12年稳居农业部行业网站首位。顺应新媒体宣传的需要,做好“中国农机化”“农业部农机鉴定”微信号运维,提升农机化信息服务能力和宣传效力。全面推进“互联网+部级推广鉴定”,优化改进部级推广鉴定申报系统,证书变更的网上申报审批正式上线,全年共通过1700余家企业的网上注册和5700余个产品的网上申报,公开部级和省级共2.3万余条推广鉴定信息。各省着力推进“互联网+省级推广鉴定”,吉林省开发完成了农业机械鉴定管理信息化系统,黑龙江也正在开发“农机鉴定管理与远程监测系统”,省级推广鉴定信息化工作正加快推进。
(六)坚持创新引领,科研项目有序开展。总站组织实施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农机专项项目“农机装备试验验证方法与技术研究”、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赠款项目《我国农机节能减排潜力评估与技术路径》等科研项目;植保站、湖北站、湖南站等12个站承担各类科研项目60项。其中,湖北站依托学校优势,完成科研到账经费232.4万元,较去年增长36%;湖南站承担的农业部“948”项目《双季水稻钵苗摆栽机械化技术引进试验示范》完成验收;甘肃站获得地厅级科学技术一等奖1项,全系统的科研水平和能力不断提升。
(七)坚持互联互通,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总站积极参与经济与合作组织(OECD)农林拖拉机官方试验标准规则组织的活动,不断拓展与联合国可持续农业机械化中心(CSAM)的合作。在广西农机局和广西鉴定站的大力支持下,总站与CSAM联合举办了“亚太农机检测网(ANTAM)标准培训班”;植保专业站积极参与亚太国家试验室间喷雾喷粉机的能力比对活动;部分省局和鉴定站积极参加农机化司组织的赴意大利“农机试验检测技术培训团”;农机强制性认证机构规范开展对国外企业的工厂审查活动。全系统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取长补短,扩大了试验鉴定和质量工作的国际化视野,为我国农机产品出口提供了技术支撑。
总的来讲,2017年全系统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职责任务,成绩来之不易。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农业农村部和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省区市农机鉴定站及专业站团结奋斗、辛勤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鉴定总站,向长期关心农机试验鉴定和农机化质量工作的各级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全系统干部职工表示诚挚的慰问!
二、准确把握农机试验鉴定和质量工作的新需求和新任务
刚才,张桃林副部长和李伟国司长对形势作了深入分析,指出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农业各领域对农业机械化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广大农民对农机装备的依赖越来越明显。全国农业工作会议提出,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效益优先,加快转变农业生产方式,特别强调要“机器换人”。这些农机化发展新形势对农机试验鉴定和质量工作提出了新需求。特别是《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中规定的补贴机具范围中的很多产品都需要试验鉴定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服务。一是对结构调整的需求。农机试验鉴定和质量工作的覆盖面需要从粮食作物的耕种收向植保、烘干、秸秆处理的“全程”延伸,从粮食作物向经济作物延伸,向养殖业、加工业等农业各领域“全面”延伸。二是对新产品鉴定的需求。对植保无人机等一些农机新产品的试验鉴定能力提出了需求,需要尽快研究制定相应标准、鉴定大纲,提升鉴定能力,避免试验鉴定成为这些新产品推广应用的瓶颈。三是对提升农机使用质量和绿色环保性能的需求。需要优化鉴定内容,鼓励农机装备转型升级和科技创新,提升精准化、智能化特别是绿色环保、高效节本性能的评价和鉴定能力。四是对优化农机质量管理服务体系的需求。农机试验鉴定和质量监督等工作是农机化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从运行机制、动力机制和约束机制三个方面来建立更加科学的管理机制,研究建立联合攻关、技术融合、资源共享机制,弥补公共服务资源的不足。
当前,农机鉴定系统正处于三个关键时期。一是事业单位改革及机构职能调整的关键时期。全系统面临国务院机构职能调整可能带来的影响,部分鉴定机构仍面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在机构职能、人员配置、经费保障等方面可能面临新的变化。二是农机试验鉴定制度改革的关键时期。新修订的试验鉴定办法即将批准发布实施,对农机试验鉴定的级别、种类及相关要求等进行了重大改革,鉴定系统的工作模式和工作机制将随之发生较大变化。三是农机鉴定能力提升的关键时期。农机化发展需求旺盛,信息化、智能化等高新技术技术发展日新月异,对农机鉴定能力提升形成了倒逼。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们既要坚持目标导向,也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当前鉴定系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刚才,张部长在讲话中明确指出了三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当然,还有一些具体问题,包括鉴定业务积压、进度慢、大纲不能满足需求等一系列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我们不断加强调查研究,系统思考,针对性提出解决方案,形成新形势下保障发展的长效机制,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农机试验鉴定机构的职能。
三、认真做好2018年农机试验鉴定和质量工作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开局之年,是以农村改革为发端的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农机鉴定系统要紧紧围绕全国农机化中心工作任务,围绕主责主业,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改革创新,服务发展,积极推进农机试验鉴定、质量监督等各项工作,为推动农机化提档升级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围绕主责主业,着力做好农机试验鉴定工作。一要扎实做好农机试验鉴定工作。农机试验鉴定是农机化技术推广应用的基础和重要环节,也是当前鉴定系统的主体职能,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提供直接技术支撑。全系统要聚焦主责主业,统一认识,形成合力,积极争取各方支持,整合系统资源和更好地利用社会资源,全力做好部省两级试验鉴定工作,突出解决好当前的鉴定供给矛盾。二要深入推进农机试验鉴定制度改革。要组织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实施办法》《大纲管理办法》《国家支持的推广鉴定项目管理办法》、鉴定种类指南等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的制修订工作,做好首批166个推广鉴定大纲的制修订,这些大纲涵盖了137个补贴产品品目,增加了绿色环保产品。各省也要结合实际及时制修订省级配套制度规范,助推改革落地。要按通知要求,做好部级推广鉴定结果公开工作。深入推行“互联网+鉴定”,完善全国农机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加强审核把关,提升省级鉴定在平台所提交数据的质量,加快建设各省试验鉴定管理系统,逐步实现推广鉴定网上申请、受理、审核等管理工作。要按照部司领导讲话要求,研究建立新的绩效考核机制,激励鉴定机构焕发新活力。三要继续加强鉴定能力建设。总站要进一步发挥行业指导作用,加大对鉴定能力布局的研究和引导,合理协调鉴定系统资源。全系统要补短板、促能力,加大高效、绿色、智能、安全农机新产品的鉴定技术研发和硬件投入,着力发展棉油糖等经济作物、养殖业、加工业机械、设施农业机械、特别是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备等绿色产品及高精尖技术产品的鉴定能力,探索机构合作,共同提升鉴定能力。特别是鉴定能力不能满足本省需求的鉴定机构要加强调研,主动沟通汇报,积极争取省级财政支持,不断提高本省农机试验鉴定能力。四要加强农机试验鉴定品牌建设。要按照张部长的要求加强试验鉴定等公共服务的品牌建设,利用好购机补贴等农机化政策采信的重要机遇期,强化试验鉴定理论研究,明确公益性职能定位和服务政府、企业、用户的发展方向,以标准为引领、证书和标志为平台、质量和信誉为支撑,不断提升鉴定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加强品牌宣传和对外交流合作,真正做到服务创品牌,品牌促发展,发展强保障,持续推动试验鉴定健康发展,为农机化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二)围绕事中事后管理,着力加强农机化质量监督工作。全系统要总结梳理2017年农业机械化质量工作,谋划推进新形势下农机化质量监督工作,加强农机化质量事中事后监管。要积极开展2018年全国农机产品质量调查工作,加强质量调查方法研究,提高质量调查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着重质量调查结果的运用。要规范农机质量投诉管理工作,运用全国农机质量投诉管理系统,做好投诉信息报送和信息分析利用。要不断完善质量投诉工作规范,加强人员培训,提升投诉监督队伍履职能力,积极受理和处理农民投诉,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三)围绕人才振兴,着力加强农机维修管理和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要推进农机维修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推出一批农机维修服务典型单位和维修服务能人,探索开展农机维修服务品牌模式标识认定,推动农机合作社与维修网点合作,发展品牌化维修服务。要积极协助部司,研究进一步优化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积极探索“机农合一”“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互联网+农机服务”等新主体、新模式、新业态。要组织好农机合作社示范创建,继续开展农机合作社理事长轮训,推进农机合作社规范发展。要积极组织农机职业技能开发人员培训,推进在线技能学习平台及手机APP的宣传应用,打造农机系统“互联网+农机培训”品牌。要加强农机行业职业标准、培训大纲和鉴定题库制修订工作。加强师资培养,开展农机职业技能培训课件评选和教学展示活动,加强农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基地能力建设,规范开展农机职业技能鉴定,积极承办各类农机技能竞赛活动,加快培育职业农民,推动乡村人才振兴。
(四)围绕补齐短板,着力加强农机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工作。要进一步优化农机化标准体系,加快满足农机化发展和农机化生产需要的公益性标准的有效供给,协调处理好行业标准与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关系,积极推动重点标准的宣贯和实施。要加强农机化标准化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标准制修订质量。要继续深入推行“互联网+”,不断完善农机鉴定、质量投诉、农机维修技能学习等信息系统和全国农机化生产信息服务平台。继续办好中国农机化信息网,开展农机化网络舆情监测。推进农机化应用信息系统整合升级,促进信息互通共享。
(五)围绕发挥系统合力,推动各项工作融合发展。要树立联合与融合的发展的理念,形成鉴定系统和各项业务工作互融互促的工作机制。要以试验鉴定为基础,推动质量监督、农机维修管理服务、职业技能开发、农机化标准、信息化服务及认证等相关工作融合发展。要加强鉴定机构之间的联合协作,强化部省联动、省际互动,按照国家有关要求,不断调整工作和服务方向,把农机化质量工作的重点更多转向加强标准制定、信息引导和事中事后监管,形成系统合力,提升行业影响,发挥整体效能。
(六)围绕行业健康发展,着力加强鉴定系统作风建设。要更加牢固地树立依法、科学、规范、廉洁的意识,不断完善工作规范,做到重点工作有章可循。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注重风险识别和管控,避免由于政策研究不透、技术把握不准产生低级错误。规范鉴定结果公开,进一步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经常性地开展警示教育,持之以恒地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同志们,做好新时期农机试验鉴定和农机化质量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要按照本次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团结协作、共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