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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通报中央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展情况,部署有关实施监督工作,发布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选型结果。参加这次会议的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机管理局局长,部直属事业单位的领导,中国农机工业协会、中国农机流通协会、中国农机院、中国农业大学的负责同志,以及在今年首次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补贴产品选型中中选的农机企业负责人。农业部财务司、监察部驻部监察局十分重视农机化工作,主管处负责同志亲临会议指导。经过近几个月的紧张工作,全国共有33家农机企业的158种农机产品,入选了《2005年度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在这里我代表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对参与选型的工作人员、专家和所有入选的企业表示衷心的感谢与祝贺!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准备工作进展顺利
近三个月来,为贯彻好今年的中央1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落实工作,在各级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农机企业的积极配合下,各级农机管理部门把落实购置补贴工作作为当前农机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早准备、早谋划,以积极进取的精神,采取有效的措施,千方百计地做好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主要标志有四条:
(一)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投入继续加大。今年的中央1号文件不仅进一步重申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还明确提出了中央财政继续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要求地方财政根据当地财力和农业发展实际,安排一定的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主动汇报,积极争取,在各级政府的重视和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大。中央财政投入今年用于农机购置补贴的资金达到3亿元,其中5000万元在中央直属垦区实施,总的补贴资金投入比上年增加了3倍多;地方财政投入据初步统计,省市县各级财政投入农机购置补贴的资金达8亿元左右,投入比去年翻了一番。特别是全国有三分之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不同程度上增加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其中省级资金投入量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有吉林、黑龙江和江苏3个省,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有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浙江、安徽、山东、河南、广东、重庆、四川和陕西等13个省、直辖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普遍增加,为今年的农业机械化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投入基础。
(二)进一步完善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为了扩大中央购置补贴资金规模,财政部和我部商议决定,今年除中央直属垦区外的补贴资金渠道不变外,对地方的补贴由部门预算内资金改为财政地方专项。按照中央农业财政资金管理要求,我部与财政部密切配合,抓早促主动,以主动促落实,在总结去年经验的基础上,抓紧时间对去年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试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并于今年2月25日财农两部联合印发了《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这个暂行管理办法在稳定补贴机具实行竞争择优筛选制、集中支付制、受益公示制、管理监督制、成效考核制的“五制”等行之有效做法的基础上,对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一是在强调共同组织实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部门的职责,建立健全了政策落实工作责任制。管理办法规定: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落实补贴资金预算,及时拨付补贴资金,对资金的分配使用进行监督检查等;农机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补贴专项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包括编制实施方案、制定补贴机具目录和组织开展购机申请、审核、登记、公示等。二是进一步简化了资金使用运作程序。补贴资金的申报与下达在部省两级间,只需“一上”“一下”两个步骤,地方按照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的要求,就可以尽快安排部署和执行使用。三是规范了补贴机具选型制度。即参照竞争性招标的机制和程序,组织开展竞争择优筛选,形成年度补贴机具目录,供农民在目录内自主选择合适的机型。这种竞争择优筛选目录的方式,既体现了补贴机具选型市场化运作,又充分尊重了农民购买机具的自主权。新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更加简明、有效、方便,更加趋于完善,更加符合国家支持产业发展的特点。据了解,一些地方正在根据新的管理办法,结合本省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或修订地方管理办法,充分发挥管理办法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的规范管理、程序运作、有效监管的作用。
(三)制定了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专项实施方案。为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使用好中央购机补贴专项资金,全国人大会刚结束不久,我部与财政部共同制定并于
(四)组织开展了农机购置补贴产品选型。按照农财两部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从今年开始实施部、省两级不重复选型制度。首次开展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补贴产品的部级选型,虽然纳入部级选型的只有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水稻插秧机等3类6种机具,但备受社会特别是农机生产企业的普遍关注。为了做好全国通用类补贴机具的选型工作,我司组织部农机试验鉴定总站和农机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集中人力,从基础性工作入手,做了艰巨细致而复杂的具体工作。农业部农机试验鉴定总站根据《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有关规定,联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试验鉴定站,按照条件要求对企业及其产品资料进行了详细分析和审查,提出了符合选型基本条件的企业及产品目录;农业部农机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组织专家编制了《2005年度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选型文件》,于
为了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地区适应性较强的其它类机具选型工作,我司还将《2005年度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选型文件》印发各地,供选型时参考。据了解,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其它类选型工作已陆续展开,进展顺利。
二、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去年,全国农业和粮食生产取得了令人振奋的可喜局面,农业在宏观调控中得到加强,农村在城乡统筹中得到发展,农民在支农政策中得到实惠。其中,“两减免、三补贴”支农惠农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加强农业和粮食生产采取的重大举措。农机购置补贴作为中央“两减免、三补贴”政策中的重要一项,体现了国家支持农业机械化发展,加快农业机械化进程的政策扶持和发展导向。我们农机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政策贯彻好、落实好,要使政策不变调、不走样,要达到政府满意、部门放心、农民高兴并得到更多的实惠,以此来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机械化和产业化。这里我强调四个方面:
(一)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需要。长期以来,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受农民收入偏低的制约,农民对农业机械化需求迫切,但有效购买力不足。因此,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扶持是关键。2004年,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推动下,各级政府相继增加了对农业机械化的投入,农业机械化出现了良好的发展趋势。一是主要农机装备大幅增长。到2004年底,全国大中型拖拉机保有量达到111.6万台,比上年增长14.7%;联合收割机保有量达到40.7万台,比上年增长12.3%。二是农机作业水平明显提高。全国机械化耕地、播种、收获水平分别达到51.5%、28.8%和20.3%,比上年分别提高了4个、2个和1.3个百分点。三是水稻生产机械化关键环节取得新的进展。全国新增水稻插秧机1.45万台,是历史上增加最多的一年。水稻栽植、收获机械化水平比上年增长12%和25%。今年,国家对农业机械化发展支持政策不变,支持力度继续加大,因此,农业机械化发展在国家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大环境下,政府重视,财政支持,企业积极,农民兴奋,正处于快速发展的机遇期,形势看好。我们农机管理部门应抓住机遇,努力工作,全力推进,加快发展。要千方百计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充分发挥好政策的导向作用,保护好、发挥好农民对农业机械化技术和机具的需求积极性,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让农民充分享受现代农业工具带来的文明成果。
(二)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需要。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是今年中央1号文件的主题。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既是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的结合点,又是解决当前供需矛盾和促进长远发展的结合点。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业机械既是生产手段,又是物质技术装备的重要条件。科学施肥,改良土壤,合理用药,节水节种,加快科技应用,提高生产效益,都需要发挥农业机械这个载体的作用。特别是在抢农时、抗灾减灾、扶贫济困等方面,农业机械的作用更是不可替代的。因此,只有不断地提高农机装备水平,用先进的农业机械武装农业,用先进的物化科学技术改造传统农业,才能不断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扶持农业机械化发展,是在物质基础上抓住了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根本,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农业发展后劲,进一步提高土地的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我们要抓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这个发展的目标,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完善机制,加强管理,科学配备,强化监督,从农产品主产县入手,引导农民选购质量过硬、安全可靠、适用先进的农业机械,着力夯实农业物质装备建设基础,才能为保护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供有力保障。
(三)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实现农业节本增效、农民增收的需要。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直补农民,减轻了农民购机的一次性投入负担,从政策上就直接给了农民实惠,扶持和帮助农民节支增收。实现农业节本增效、农民增收,首先就是需要不断地挖掘农业内部潜力,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农业发展的主体是农民,农业生产的主力是农机。购机补贴同时又培育了农业生产服务主体,推动了农机大户和专业合作服务组织的发展,让有机户有钱挣,让无机户有机用,共同利用农机,方便种田农民,有利于农村三产的发展,促进了农机作业服务标准化、产业化、社会化,增加了农业生产科技含量,提高了农业生产率,降低了生产成本,促进了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其次,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还使一部分农民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实现农村劳动力的多形式、多层次转移,促进农民多渠道增收。因此,购机补贴受益的是农民,推动的是科技应用,实现的是节本增效,促进的是农业发展,增加的是农民收入。我们要在落实好购置补贴政策的同时,努力为农民提供优质、准确、周到的农机作业信息服务,积极培育和规范农机作业服务市场,大力推进农机服务产业化,为农业节本增效、农民增收创造更多的有利条件,开辟更多的增收渠道。
(四)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促进农机工业发展和技术进步的需要。我国农机工业起步晚,整体水平还不高。目前全国有农机企业8000多个,其中规模以上企业仅有1466个,只占总数的18.3%。在规模以上企业中,亏损企业有645个,占总数的44%。农机企业长期形成不了规模经营,其主要原因在于处于低水平重复建设,市场竞争不规范,有效需求不足,科技进步缓慢,产品质量不稳定等。有关专业人士认为,我国农机产品的总体技术水平,与美、日、法、德等发达国家相比,至少落后20至30年,与新兴工业化国家相比也落后约10至20年。要改变这种落后的状况,一方面要求企业自身科技创新和科学管理及提高产品质量,政府也必须加强宏观扶持引导,规范市场秩序;另一方面,要增强农民的购买力,扩大需求。农机购置补贴补到了关键,补大了产业,补出了效果。从产业角度来看,拉动了农村消费市场对农业机械的需求,不仅让农民买到了性能优良、安全可靠、价格合理的农机产品,而且还带动了农机工业发展和科技进步。2004年,全国农机工业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带动下,总产值达到900亿元,销售额达到860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2%和26%;销售利润总额达23亿元,比上年增长33%,出现了多年未有的产销两旺的好势头。因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既让农民得到了实惠,又让企业看到了实实在在的市场需求,是农机工业发展难得的大好机遇。农机企业应充分认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意义和作用,主动参与,主动服务,以质量求生存,以诚信促进发展。我们农机管理部门在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过程中,要根据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的需求,加强对农机产品创新和工艺改进及企业发展的引导,力争实现农业、工业双增双赢。
三、加强监管,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到实处
2005年是贯彻落实和巩固中央“两减免、三补贴”政策成果的第二年,是实施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战略举措的开局之年,也是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非常关键的一年。因此,做好今年的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至关重要。前不久,回良玉副总理在全国春耕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要求,良种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要争取在春播前落实到位。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紧急行动起来,齐心协力,再接再厉,按照农财两部的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的要求,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工作部署好,把党中央、国务院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下面,我讲六个方面的要求: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和行动。发展农业机械化,政策是关键。中央大政方针政策已定,落实好政策就是当前农机管理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务必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领会中央加强“三农”工作的战略意图,深刻认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推进农业现代化、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节本增效和农民增收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地把落实好政策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按照农财两部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本地区的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落实政策要不折不扣,不能走样,不能变调,更不能自行其是,不管是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还是地方专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只要是农机管理部门实施或参与实施的,一定要按政策规定执行,统一行动,把政策原原本本地交给农民,把实惠一点不少地送到农民手中。要加强与财政部门及其它有关部门的联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落实工作。
(二)抓紧制定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农财两部联合下发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2005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实施方案》,从总体上规范了今年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落实工作,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要按照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在前期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尽快编制本辖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确定实施县名单、资金配置、补贴机具种类、工作进度安排等。要突出补贴政策的实施目标,向优势农产品集中主产市县倾斜,向重点作物关键环节倾斜。要合理安排,突出工作着力点,找准切入点,明确主攻方向,集中力量,重点突破。特别是对适应当地农业发展需要,符合农业可持续发展要求,急需政府引导推广的关键生产环节机具,中央、地方可集中资金,联动补贴,提高补贴政策整体效能,实现政策带动效果的最大化,加快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进程。要加强宏观调控,统筹规划,立足当前,兼顾长远,通过确定合理的补贴比率,正确引导农民购机,确保选购机具的可靠性和先进适用性,确保配置结构的合理性。要通过补贴政策落实,切实加强农机装备建设,加强农机与农艺结合,提高农产品主产县特别是粮食生产大县的综合生产能力。各地上报的实施县数和资金总额不能突破农财两部实施方案的控制指标数,在控制指标内,每个县配备的中央补贴资金,应根据耕地面积、粮食产量、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农民购买力及地方政府积极性等县域差异进行适当的调整,以满足实际需求。对于地方政府重视程度不够,农机管理工作不得力的市县,今年一律不予安排,以确保政策落实取得成效。
(三)认真搞好农机补贴产品的选型工作。进行农机补贴产品的选型,是《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财两部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的要求,也是保证农民和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适合本地区需要的其它类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的选型工作。一是部级全国通用类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的选型工作已经基本结束,各地不得重复选型,以减轻企业负担。这是一项硬约束,各地不能自行其是。二是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全国通用类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内,按种类取舍,不得在某一种类中对各型号的产品进行取舍,以确保公平竞争和农民购机的自主选择权。不能越俎代庖或搞地方保护主义。三是要按照规定做好其它类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的选型工作,突出农业生产和农民急需的重点机具,把好农机产品质量关,让农民放心购机。要坚持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规范选型程序,科学制定标准,专家筛选,综合评价,择优选取,不能违规操作。要坚持扶优扶强,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让符合参选条件的企业有平等参与的自主权。要通过竞争性筛选形成补贴目录,引导农机企业参与补贴市场的竞争,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改善售后服务,促进农机企业科技进步,生产出更多的适合我国农业生产特点、质量安全可靠、适用先进、价格合理、农民欢迎的农机产品。四是要本着为企业服务、为农民办实事的原则,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真正实现让利于农民。除收取必要的选型文件成本费用外,一律不能收受其他额外的费用。五是要按规定做好通用类目录和其它机具补贴目录的合并编制工作,尽快形成本省、自治区、直辖市2005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上报部司备案无异议后予以公布。
(四)切实做好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补贴资金的发放是落实购机补贴政策的核心,直接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和政策执行的效果。各级农机管理部门一定要精心组织,阳光操作,把好事办好。一是加强购机补贴工作的宣传。一方面要通过媒体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实施工作的宣传工作。今年还不是普惠制,只能是部分地区、部分符合条件的农民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另一方面,要通过政府及乡村公告等形式,及时让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县的农民,充分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补贴机具目录、申请程序及相关要求,让农民及时获得信息,自主选择,早作决断。二是要搞好咨询服务,做好购机手续、补贴目录的相关信息等咨询解答工作,心系农民,优质服务,当好参谋。三是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有关优先条件,以及申请购机农民先后排序或农民接受的其它方式,公正确定受益对象,避免出现不必要的误解和矛盾。要及时张榜公示购机者名单和数量,进行登记备案和管理,接受社会的监督。四是要做好购机补贴协议的签订、供货协调、购机情况核实等工作。特别是要协调企业搞好供货衔接,充分尊重农民选择自主权,充分发挥农机生产企业自身网络优势,做好销售和售后服务工作。要让农机生产企业自主建立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点,不得在销售和售后服务环节以任何名义增加企业负担。要切实加强对销售和售后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确保供货及时,售后服务到位。五是要加强补贴信息的档案管理。要明确专人及时对购机情况核实,做好补贴机具的信息采集、录入、分析和上报工作,搞好信息数据库建设,方便农民查询和有关方面监督。六是要做好阶段性和全年执行情况工作总结。要深入购机户,加强调查研究和服务指导,总结基层经验,做好政策执行情况的评估,除按要求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成效及好坏的典型外,各省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在年底上报一篇具有特色、有分析、有深度的农机购机补贴政策效应的专题研究报告。
(五)加强补贴机具的质量调查监督工作。补贴机具质量是影响补贴政策落实的重要因素。补贴机具如果质量不过关,农民的权益就得不到保障。为了加强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督工作,我部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财政资金补贴的农机产品质量调查监督工作的通知》,对质量调查监督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同时,还将制定《2005年农机购置补贴目录产品质量调查监督工作方案》,以确保质量调查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各级农机管理部门一定要下大力气,按照要求把补贴机具的质量调查监督工作抓紧抓好。一是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调查监督方案,落实质量调查监督责任,使质量调查监督工作领导到位,日常监督检查到位,投诉处理到位。二是要严格补贴机具条件,切实把好补贴机具选型关、质量调查监督关和补贴关。未通过农机试验鉴定机构鉴定合格的产品,一律不得参与竞争筛选;未进入年度补贴目录的产品,一律不得进行补贴。在这里,我特别要强调的是农机鉴定机构一定要加强自身建设,完善检测程序、标准和设备,按照《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规定,科学检测,数据齐全,准确评价。对不按规定进行鉴定,或者伪造鉴定结果、出具虚假证明的,要依法严查。三是要抓好质量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好补贴机具质量承诺,发现问题要及时按规定进行处理,将影响和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要结合农时季节,深入基层,深入购机户,搞好跟踪调查,了解补贴机具的使用情况,分析补贴机具质量状况,及时督促农机企业改进和提高产品质量。四是要进一步加强质量投诉工作,接受和方便农民投诉和企业反映情况。对农民投诉多的机具及生产企业,要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按照目录制订权限,由选型主管单位及时取消补贴机具目录资格。同时,要按照《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规定,组织开展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售后服务状况调查,并公布调查结果。五是要建立重大质量事故和集中投诉快速应急预案,成立快速应急处理小组,确保重大质量投诉协调处理迅速到位,提高质量纠纷协调处理时效性。同时,要建立质量投诉信息统计制度,对重大质量投诉事件要即时上报。
在这里我特别要对入选企业提几点要求。一是要在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和履约承诺上下功夫,这是企业的生命。要立足发展,从长计议,切实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农民服好务。二是要保证入选机具的质量稳定,安全可靠。要进一步加强企业的质量管理,严把质量检验关,保证出厂机具质量。三是要按照有关规定和承诺,搞好销售和售后服务。特别是在销售旺季,要合理调度,保证货源,及时供货,服务到位,真正让农民信任、放心和满意。四是要讲诚信。入选机具在实际性能指标、规格、配置等方面,要与申报参选文件材料一致,要保证农民购买的补贴机具在性能指标、规格、配置等方面不走样,质量、价格不走样。同一型号、同一配置的机具,在同一区域市场,产品价格应尽可能一致,不得恶意扰乱市场,特别是农民享受差额购机的补贴机具价格,不得高于区域市场价格,否则将及时取消补贴产品目录资格,一定要让农民真正拿到购机补贴带来的全部实惠。
(六)加强对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涉及方方面面,是一个系统工程。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要充分发挥农机化系统优势,围绕中心目标,各司其职,齐心协力,全力以赴做好农机购置机补贴政策的落实工作。农机化系统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技术优势,主动参与,调配力量,统一行动,高标准地完成所承担的任务。要建立和健全政策落实工作责任制,结合各地实际把工作任务分解下去,把责任落实到人。在部里我们大体是这样分工的,农机试验鉴定总站负责把好农机产品的鉴定检测关,负责补贴机具质量投诉、质量调查监督和质量纠纷、事件、事故的协调处理等工作;农机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包括农机监理总站,受司里委托具体执行全国通用类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的竞争择优选型,并负责补贴机具档案信息管理、培训指导、安全事故处理、项目督查,以及配合部司开展财务、审计、监察等专项检查等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工作落实的考核监督,建立正常的工作机制。特别是在管理、鉴定、选型、培训、质量调查监督等工作中,要坚决做到“一不准、二方便、三到位、四严禁、五增强”。一不准是不准增加企业负担;二方便是方便农民购机,方便符合条件的产品进入补贴市场;三到位是信息到位,培训到位,督导到位;四严禁是严禁暗箱操作,严禁违犯程序运作,严禁地方保护主义,严禁农机管理、鉴定、推广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五增强是增强以民为本意识,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增强帮民解难意识,增强助民增收意识,增强保民平安意识。总之,决不能在思想上出现丝毫麻痹,在工作上出现丝毫松懈,在措施和操作上出现丝毫疏漏。要千方百计落实好政策,让政府放心,让农民满意,要通过政策的真正落实使农民得到真正实惠,使政府给的补贴树起的是丰碑,连接的是民心,通达的是兴机富民之路。为了加强对各地实施工作的指导,我司已成立了两个工作组。一个是落实政策督查组,重点监督检查各地贯彻落实政策措施和实施进度等;另一个是农机质量保障组,重点检查补贴机具、产品质量、销售价格等。
同志们,当前正值春耕生产农忙时期,回良玉副总理在全国春耕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春耕备耕工作是一年中的重要农时,是今年粮食生产中的关键环节,是当前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中心任务。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以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为契机,统筹抓好农机春耕生产工作,机具早维修,油料早准备,机手早培训,组织好农机跨区作业,搞好农机安全生产,振奋精神,狠抓落实,为夺取今年的粮食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做出新的贡献。(农机化司产发处供稿)